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通元镇姚家桥港绿道工程的批复
通政〔202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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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实施通元镇姚家桥港绿道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元镇姚家桥港绿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的内容 项目位于姚家桥港(镇南路至兴民路)两侧,绿化面积约11600平米,包括土方造型、绿道建设、铺装小品、绿化种植及养护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95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工期 75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