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暨“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盐市监〔2021〕91号

  • 发布时间: 2021- 10- 18 17: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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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执法队、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海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暨“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9月28日


海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暨“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在全省推广湖州长兴食品安全“抽、检、研、处”一体化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提升食品安全抽检质量和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理顺“抽、检、研、处”各环节职责分工,完善食品抽样、风险研判、核查办案“三支”队伍,建立“抽检监测发现风险、抽检研判预防风险、环节监管控制风险、核查办案消除风险”的协同闭环机制,打造抽检信息数字化,推进抽检数据赋能日常监管,构建起以“检研协同”“检管结合”“检打联动”为核心的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二、一体化建设内容

(一)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简称治理中心,下同),建立专业化工作队伍

1.组建食品抽检秘书处。依托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建食品抽检秘书处,作为食品抽样队技术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在技能培训、风险会商、数据分析、抽样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升基层食品抽检工作专业化水平。

2.建立专兼职抽样队伍。建立5人左右组成的专业食品抽样队(包括负责下达国抽及“双随机”系统任务队员2名)及覆盖各所(分局)的兼职执法抽样人员,实现专兼职抽样。发挥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作用,建立快检筛查队,排摸潜在的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项目,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为精准抽检提供方向。

3.建立风险研判队伍。由县食药安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县市场监管局综合科科室负责人组成风险研判专家组。依托食品抽检监测秘书处和检测中心的专业作用,建立3 人左右风险研判队,常驻1人在治理中心办公,专职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及时收集抽检监测、案件查办、举报投诉、企业信用、日常监管以及远程智慧监管等风险信息,定期汇总分析汇总,提出隐患清单,为精准抽检、精准监管提供方向。

4.建立核查办案队伍。由2名常驻治理中心执法人员与基层所执法人员组成,治理中心办案人员负责大要案、涉刑案件、上级督办案件以及指导基层所核查处置工作。基层所核查处置人员,主要核查一般案件、简单案件、风险监测问题食品以及实施风险防控。

5.保障硬件设备。对照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16 个有”和食品安全数字化建设要求,建设样品储存室、样品交接室、抽样工具存放室、资料室等功能用房;集中配备车载冰箱、食品采样工具、无菌采样设备、便携式打印机、PAD 以及其他抽样辅助工具,配备抽检信息数字化智能平台相关设备设施。

(二)强化食品安全抽检与监管、执法的有效结合

1.强化“检研协同”。加大对食品抽样与检验过程管理,实现抽得规范、抽得科学,检得公正、检得精准,落实检验环节“盲检”制度,建立违规约谈、停检和退出机制。依托“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智能汇集食品抽检、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基层协管、稽查办案、部门信息,通过系统集成和建模分析,将“大而散”的各类风险数据转化为食安指数与风险预警图,再通过风险会商等形式实施风险精准研判,梳理风险清单,实现抽检数据与精准研判的协同,真正精准定位风险。

2.强化“检管结合”。对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点”与“面”的风险清单,治理中心在对经过风险精准研判而形成的会议纪要、隐患清单进行深度分析研究,第一时间以食药安办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名义下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明确部门或监管科室整治要求、整治任务、整治分工以及整治效果,实现风险“精准监管”。监管科室和基层所要将日常监管发现的潜在风险及时反馈给食品抽检进行专项抽检,及时消除潜在的隐患问题。同时,对风险治理是否有效,实施治理后再抽检、再检测来检验整治效果,实现真正闭环。

3. 强化“检打联动”。立足抓典型案例、办大案要案,做好对不合格食品报告追根溯源,及时有力查办,依法严肃处置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节严重的行为,确保产品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五个到位”。通过开展核查处置案卷评选活动,督促问题改进,推广优秀案例,提升办案质量和能力。

(三) 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研、处”协同机制,确保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位

1.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形成抽检、核查、办案互动。建立督查约谈制度,对未按时完成任务、任务超期、弄虚作假、廉政风险等重大问题进行约谈。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考核指标,对抽样队以数据退修率、不合格率等为主,风险研判队以数据分析、隐患梳理为主,核查办案队以立案率、办结率、处罚率为主,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2.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不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着重建立“抽”“检”“研”“处”四个环节的责任清单和责任人,探索构建“双随机”抽检、科学均衡抽样、信息化支撑、隐患现场处置等工作机制。明确“三支”队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确保运作顺畅;梳理风险综合治理流程图和责任表,明确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基层监管所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提升风险治理效能。制订风险治理闭环工作指引,修订完善核查处置规程,严格规定核查时间、效率和质量,规范核查处置后处理,真正实现闭环管理。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隐患销号机制,分类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销号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办结时限等,定期公示通报,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建立督导评价机制,组织业务科室、抽检秘书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督促风险治理到位。建立社会评价机制,邀请社会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公众代表参与评价,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获得感,提高社会评价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1 年9月初)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食品抽样、风险研判、核查办案三支队伍的组建、挂牌和培训工作,并选定集中办公的场所。

(二)试点运行阶段(2021年9月至12月)

与抽检相关的功能用房、抽样工具设备、快检仪器设备到位,三支队伍开始运作。初步建立食品抽样、核查处置、信息共享、协同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机制和流程。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起)

总结试点运行阶段经验,深入分析,补齐短板,全面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基层食品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工作实施。有关科室(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人财物以及工作用房的保障。

(二)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抽、检、研、处”一体化建设是食品抽检分离改革的深化和提升,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体系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科所(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按照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按时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效完成改革任务,不断提升食品抽检权威性、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增强监管工作公信力。

(三)注重协调配合。食品安全“抽、检、研、处”一体化建设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转型的重要抓手,各科所(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治理中心及相关牵头单位工作,对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理解、支持。要政令畅通、上下联动,确保全县食品抽检任务完成率、核查处置完成率与信息公示率等重要考核指标100%完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人才供给模式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人员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配齐配强三支队伍。坚持工作需求导向,大力开展专业培训,通过随机测试、专业考试、定期交流、定点指导,提升抽样人员、风险防控人员、执法办案人员专业水平。

(五)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推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查检查和分析总结,各科所(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反馈成效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和局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附件:海盐县“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海盐县“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

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专业队成员名单

组   长:於永锋

副组长:张译文、薛建芳、王伟峰、王吴军

成   员:袁梅军、金郑旖、周斌、马燕军、姜斌、曹继斌、张永新

下设办公室,薛建芳任主任,金郑旖任常务副主任,周斌、曹继斌、张永新任副主任。

食品抽检秘书处:张永新、王国海、姚涛

专兼职食品抽样队:徐晨辉、刘梦浩、张烈(负责国抽系统运维)、王丹军、郁昊斌、沈维恩、蒋金叶、周晓祥、周涛、唐伟、董宁、郁星怡、盛伟国、周璐倩、张志来、庄毅炜、干云峰、王力可、顾燕海、毛桦、孙明峰、蒋卫民、黄旭初、沈斌杰、钱娟峰、朱军良、陈朝锋、盛利群、金郑旖

风险研判专家组:金郑旖、周斌、曹继斌、张永新、赵其君、李俊杰

风险研判队:张永新、谢灵扬、王国海

专职核查办案队:孙明峰、郁星怡

二、职责分工

综合科:指导组织实施相应环节的食品抽检,开展海盐县内系统性、区域性问题风险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全县食品抽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结果利用;开展核查处置审核;做好相关数据报送等。

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建设,相关抽检设备设施购置,抽检经费与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食品抽检核查办案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办案队严格按相关规程开展核查处置;指导所(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食品科:承担监管环节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分析和采取防控措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整改;指导基层监管所(分局)核查处置工作。

法规科:建立核查处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好食品安全抽检人员、核查处置人员的法律法规指导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案件审核监督工作,提升核查处置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做好快检功能室和快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快检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能力和水平;在食品抽检技能指导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作用,提升基层食品抽检工作专业化水平。

信用监管科:加快抽检数据应用场景建设,为风险研判提供数据保障;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系统应用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双随机”抽样工作开展。

各所(分局):加强兼职抽检队员队伍建设,协助实施所在辖区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按照核查处置分工负责相应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配合综合执法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整改。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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