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购海盐县元通儿童用品厂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盐政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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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购海盐县元通儿童用品厂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0〕162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收购海盐县元通儿童用品厂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2866平方米,具体补偿由海盐县望海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收购土地明细表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收购土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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