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 发布时间:2021-01-14 09:29
  • 信息来源:海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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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潘成豪 通讯员 卢岚

本报讯 近日,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利剑”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车销售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严查驾驶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有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路面执勤执法中和事故处理中,查获的电动车交通重点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一律开展源头倒查。据了解,2021年以来,海盐已查处各类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62起。

与此同时,交警与县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整治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地毯式走访排查,严查销售企业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违法行为;销售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的违法行为。检查销售企业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仔细核对车辆CCC证书、合格证、实车比对合格证车辆照片、技术参数等。联合整治小组查处了1处超范围经营售卖电动三轮车销售点,已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节临近,一定要注意电动车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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