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20-00276 成文日期: 2020-09-11
文件编号: 盐发改投〔2020〕408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关于同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0〕408号

  • 发布时间: 2020-09-21 19: 44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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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执法〔2020〕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0年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包含全县100个小区合共174个投放站点(通元3个小区共3个投放站点已完成建设,需配备接入服务,添置手持巡检终端,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后期办理验收审计结算手续)。除去已完成建设的投放站点,本次新建的97个小区共171个投放站点,按照“15平方米/站”、“20平方米/站”两种建设标准建设。其中,按“15平方米/站”标准共61个投放站点,按“20平方米/站”标准共110个投放站点。

本项目建设主要涉及三部分内容,分别是“投放站基础及配套设施”、“投放站主体结构”及“智能设施设备”其中“投放站基础及配套设施”包含地基工程、地面基础工程(内部可清洗墙砖、地砖等)、水电工程等由各镇(街道)自行负责实施;其余部分由县级层面统一采购实施。县级层面采购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钢结构主体框架、计量称重设备(独立智能称重地磅)、生活垃圾智能两分类箱、手持终端巡检仪、积分卡、视频监控设施(可统一接入大数据平台)、外墙宣传装饰设施(垃圾分类宣传牌、LED宣传屏等)、卫生辅助设施(拖把池、洗手池、顶置换气扇、灭蝇灯、照明灯、除臭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另外,部分小区前期已建设完成的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等设施设备需继续使用,本次不再配套。

三、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39.2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各镇(街道)安排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建设工期

2020年9月-2020年11月。

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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