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3XD/2020-00337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文件编号: | 望工委〔2020〕87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望海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通知
望工委〔202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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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在干部成长的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自觉遵守纪法规定,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广大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对象 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全体干部。其中干部谈心谈话需分层分级开展,一年一轮实现“四必谈”:一是街道主要领导与街道班子成员之间必谈;二是联村领导与村书记必谈;三是分管领导与分管站、中心、所负责人必谈;四是各站、中心、所负责人与站办干部必谈。 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内容和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应当包括:了解掌握各条线、村(社区)、站、中心、所等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传达组织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希望,听取意见建议,以及组织上认为需要谈话的其它事项。 廉政谈话则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1.遵守党纪国法方面;2.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3.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4.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5.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纪律、保密工作要求等方面;6.遵守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方面。 在遇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 (一)干部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工作成效不明显时,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二)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并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干部主动要求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时,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说服、解释、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符合廉政“六必谈”情形的,即1.干部岗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动时;2.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重要任务时;3.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具体信访举报时;4.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回访时;5.受到错告诬告予以澄清时;6.其他必须进行廉政谈话的情形。要按照“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的要求,及时开展廉政谈话。 三、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形式 谈心谈话(廉政)可采取个别谈话、组织约谈和集体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谈话人要以人为本,以关心、爱护、激励干部和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抱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谈话前要充分准备,注意掌握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做到以诚相见,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谈话的相关情况需进行书面记录,并报街道纪工委存档备查。 (二)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对认定存在的不足,要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及时进行整改。 (三)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情况,各单位要召开商讨会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对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 (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谈话的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如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谈心谈话记录表 2.廉政谈话记录表 中共望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望海街道谈心谈话记录表
备注:“四必谈”记录表请于8月10日前交纪工委留存. 附件2: 廉 政 谈 话 记 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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