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1330424146784653P/2020-00091 成文日期: 2020-07-22
文件编号: 盐供函〔2020〕24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供销总社 有效性: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盐供函〔2020〕24号

  • 发布时间: 2020-08-06 17: 11
  • 信息来源: 县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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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达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农批综合市场建设的建议》(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周边交通配套设施

您在建议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周边交通配套建设。对南侧的盐于线、北侧的振兴路加快拓宽步伐,尽早启动联新路、联新桥拓宽,在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三条道路建设,使三条道路真正成为市场持续健康运作的大动脉”,这个建议非常切合实际,也有利于农批市场今后发展。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和于城镇的答复,主要是盐于线改建和谋划联新路、联新桥拓宽。

1.改建盐于线。2020年,为进一步提升盐于线通行效率,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对接于城镇,已谋划盐于公路改建工程。计划年底开工建设,于2022年完工。项目起点位于主线起于G525,向西上跨杭平申线三级航道后,下穿杭州湾环线高速,沿现状盐于公路,终于嘉南公路,长约5.4km,投资约5.4亿。目前,已完成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建议书及工可已完成编制,准备开展报批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缓解周边交通压力,改善交通条件,有力推进县农批市场长远发展。

2.谋划拓宽联新路。联新路目前宽度5米,规划宽度为30米,其中中分带4米,车行道20米,人行道各3米,桥梁可同步建设。对该道路建设,基于县农批市场、县二手车市场为县级市场,因美丽县城建设而搬迁至此,于城镇建议市场周边配套建设由县财政出资解决。

二、细化市场功能定位

您在建议中提出“进一步细化市场功能定位。对市场的功能定位做进一步的优化细化,合理安排市场各类功能占比,从市场前期设计规划上的优化细化实现后期运行的健康高效”,这个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也正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

目前农批市场迁扩建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争取8月份完成全部项目建设,10月底完成搬迁。

今年以来,我们已开展多次调研考察,积极借鉴省内外龙头型农批市场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完成了新市场功能定位、交易量测算和招商工作。

1.功能定位。新市场设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木材市场、公共停车场三大部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包含蔬菜、水果、水产、禽蛋、豆制品交易区、冷库、配套商业及市场管理用房;木材市场包括仓储用房及室外堆放场地,仓储用房皆为大空间单层建筑;公共停车场包括机动车泊车位667个(10%车位配备了充电桩),非机动车泊车位1668个。地下人防区域设置在冷库下方。

2.批发零售分配。新市场批发约占市场交易额的80%,主要面向全县农贸市场及周边县市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户;零售约占市场交易额的20%,主要面向本县的食堂和周边居民。

3.招商工作。前期,我们针对本地的几家大型肉类企业和大型酒类批发商、蔬菜种植大户、外地蔬菜贩运大户进行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并向客户详细介绍了海盐经济发展和市场地域优势等情况,积极引进优质的经营大户。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您的建议“着手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新农批市场允许进入的商业业态,把好准入关。引导拟入驻的各经营主体成立企业或公司法人,依法规范化经营。加强市场日常物业管理,打造整洁有序、繁荣昌盛、文明和谐的示范化市场”,这个建议非常中肯,也非常符合当前工作实际。

1.业态准入。我们将坚决把住业态准入关,不允许加工类、生产类的企业进驻市场,确保市场经营规范高效。蔬菜交易区只允许蔬菜进入交易,水产交易区只允许淡水产和海鲜进入交易,木材交易区只允许木材经营户进场;在配套商业方面,只允许经营副食品、粮油、南北干货、水果、餐饮等企业入驻。

2.日常管理。新市场将立足高标准、高定位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将引入信息化、智能化系统,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推动市场有序经营。同时,将加大市场卫生管理力度,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备易腐垃圾处理设备。

我们相信,新市场投入使用后,必将成为我县农产品产销集散和信息交流中心,并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产品购销的全面发展。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建言献策。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沈艳璐,联系电话:86113572)



信息来源: 县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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