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07456360T/2020-00210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文件编号: | 盐食安办〔2020〕1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海盐县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知识竞赛的通知
盐食安办〔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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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食安办: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协管能力培训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学习氛围,经研究,县“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全县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7月14日下午2:00开始,竞赛时间为半天,枣园大厦十五楼会议室。 二、参赛人员 各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人员、专管员、第三方人员等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网格员。 三、竞赛内容 网格服务和管理基础能力、应知应会知识,《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第二版)、《食品安全知识题库》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在线学习平台教学视频内容。重点是考察网格工作、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四、竞赛形式 以镇(街道)为单位,组成9支参赛队伍,每队4人(其中网格员不少于1人)。本次竞赛活动分为团体竞赛和个人竞赛。 (一)团体竞赛 采取现场竞答的形式,每队派出3人参加,设必答题、抢答题二个环节。当场赋分并按分数确定竞赛名次。 (二)个人竞赛 采取书面形式。书面答题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按答卷分数高低取前8名作为参加市级组织竞赛的预备队员。经过赛前集训,最终选取6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其中两名网格员)。 五、奖项设置 设团体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2 个,三等奖 3 个;个人一等奖 2 个,二等奖 4 个,三等奖 6 个。根据竞赛活动组织情况和参赛队伍表现,选出团队组织奖 3 个。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为省“基层治理四平台”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县级层面举办初赛,市级层面举办复赛,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举措,特别是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及时部署开展在线学习培训等多形式的能力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网格员能力水平。 (二)精心准备。各镇(街道)可以自行按照竞赛内容开展选拔活动。通过选拔,发动食安办专(兼)职人员、专管员、第三方人员等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网格员踊跃参加竞赛活动,以活动来督促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主动、自觉学习业务知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三)实施激励。为进一步推动培训参赛积极性,本次竞赛活动成绩将纳入2020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得团体一、二等奖的给予加分,代表我县参加市级比赛并取得名次奖励的,再酌情加分。如最终入选市级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的,加倍给予加分。各镇(街道)可自行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四)加强宣传。要进行广泛宣传,对竞赛活动及时跟进报道,展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良好风貌,积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宜。请各镇(街道)确定一名领队,于7月8日前将参赛名单报至县食安办,表格见附件。联系人:沈林妹联系电话:631167。
附表: 海盐县基层食品安全协管能力竞赛参赛报名表 海盐县基层食品安全协管能力竞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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