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盐发改价〔2020〕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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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嘉发改〔20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海盐实际,经研究,现就海盐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二、调整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具体为: 1、海盐县天然气公司销售区域(暂不包括澉浦镇区域、秦山区域),降为2.77元/立方米(含税); 2、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降为2.83元/立方米(含税)。 3、全县煤改气用户,降为2.72元/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四、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