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盐发改价〔2020〕301号

  • 发布时间: 2020- 07- 27 19: 15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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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嘉发改〔20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海盐实际,经研究,现就海盐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二、调整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具体为:

1、海盐县天然气公司销售区域(暂不包括澉浦镇区域、秦山区域),降为2.77元/立方米(含税);

2、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降为2.83元/立方米(含税)。

3、全县煤改气用户,降为2.72元/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四、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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