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0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23 14:37
  • 发布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打印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现将拟编制的《2020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县司法局。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翁维思

联系电话:0573-86153573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39号

邮编:314300

附件: 2020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附件

2020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1

取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4〕75号)

2020年9月

2

海盐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办法

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浙建村〔2020〕28号)

2020年6月—2020年11月

3

海盐县关于加强海盐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嘉兴市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建办〔2020〕63号)

2020年6月—2020年11月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