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0-00644 成文日期: 2020-06-29
文件编号: 盐环〔2020〕3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海盐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盐环〔2020〕38号

  • 发布时间: 2020-06-29 14: 11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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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站、执法队(各分队):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能力,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根据《浙江省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嘉兴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加快打造红船旁环境执法先锋队。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提升能力和加强保障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软件和硬件能力建设,既加强人员素质和机构制度建设,又完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统筹个人与团队能力建设,既重点培养一批善于钻研、能力突出的执法尖兵,又全面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铁军队伍;统筹竞争和合作的关系,既通过竞争比武提供动力、激发潜能,又通过团结合作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二、大练兵的目的

(一)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善于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及便携式执法监测工具、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自动工况系统数据,有效精确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实战中进一步提升现场执法水平。

(二)保证执法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能力,保证执法质量。

(三)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参照生态环境部最新案卷评分标准,对全县上传环境行政处罚系统的案卷的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开展全面评查,及时发现改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大练兵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0年12月底,结合我县实际,丰富大练兵方式,由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结合日常工作、专项行动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通过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举报奖励、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加强执法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执法稽查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系列活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对接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具体领域进行专项突破,进而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升。全面建立环境执法人员廉政档案,并于7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由办公室负责)

(二)开展专项行动实战练兵活动。以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华东督察局暗访发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摸排,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县分局自查和市局组织交叉检查相结合(7月下旬至8月上旬,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交叉执法实战大练兵,向市局推荐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级交叉检查),重点打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帮扶一批环境治理困难企业,培养选拔一批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能手。

大练兵期间,严格按照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大练兵方案计划,抽调部分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参与部、省、市组织的各类专项执法活动,各科室、站、执法队(分队)要积极配合执法队组织抽调工作。(由执法队负责)

(三)开展全县执法业务培训交流。制定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措施,开展业务精学、廉政必学、经验互学、邀请教学、送外跟学、案卷评学、总结悟学、规范勤学等“八学八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局政策法规科协助,7-9月(每月中旬下午半天,遇节假日顺延)邀请三个执法分队执法业务骨干做经验交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分享、讲法用法等学习交流培训会(7月17日:县经济开发区分队、武原分队、澉浦分队。8月14日:望海分队、通元分队、百步分队。9月18日:沈荡分队、秦山分队、于城分队),9月底由局法规科邀请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相关科室对全体执法人员作联动执法培训课,10月10日由局政策法规科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学习,指导执法人员明确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听证、决定等程序和具体要求,特别是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涉刑移送、行政拘留等重大案件的适用标准、程序和证据材料要求,提升案件办理的合规性、合法性。11月10日,由执法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控系统、自动工况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相关执法平台作培训交流工作。(由执法队、法规科负责)

(四)开展执法先锋宣传活动。在“海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各分队执法工作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积极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中国环境APP、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浙江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执法先锋”专栏投稿,报送大练兵做法、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每月20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至少1篇执法大练兵简讯;每月25日前报送宣传情况报告(时间、标题、媒体名称、数量),并至少上报1个典型案例。(由宣教信息中心、执法队负责)

(五)开展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7月25日前,由宣教科牵头,执法队配合,制作上报1部环境执法普法微视频。(由宣教信息中心、执法队负责)

(六)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全局执法人员参与率达到100%。网络知识竞赛期间,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每天调度各地参加大练兵网络知识竞赛情况,对各地执法人员参与度、排名情况进行每日通报、排名。(由办公室负责)

(七)强化大案要案办理。依据浙江省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定期调度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联动,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定期会同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重案、要案提前介入,对取证规范、适用法律等进行研判。进一步完善执法稽查制度,定期检查执法职责履行、工作机制和制度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内部纠错功能,帮助一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由执法队、法规科负责)

(八)开展案卷评查。法规、执法条线业务骨干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对全市上传环境行政处罚系统的案卷,参照生态环境部最新案卷评分标准,开展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局法规科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机构及专家对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合规性和合法性开展全面评审,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九)其他工作。做好大练兵推优推先、评优评先工作,积极参与部、省厅、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特别是参与市局组织的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评选工作并综合考虑日常工作表现向市局推荐表现突出个人评选名单。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底前)。在总结2019年大练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执法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建立执法大练兵工作群,各科室、站、各分队在6月30日前上报信息报送员到执法队,以便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11月上旬)。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多样性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规范提升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活动结束后,开展自评活动,选出表现突出的个人,并在11月15日之前将大练兵活动的总结和自评报告、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2人)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三)总结表扬阶段(12月)。海盐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并对相关执法人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各位执法人员要积极参与大练兵活动,拿出最好的状态,争取更多的荣誉。

四、大练兵要求

(一)周密部署,广泛动员。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信息调度、督查督导等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要充分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调动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创新执法手段、参与执法实践、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学练结合,确保实效。各地在大练兵过程中要重视理论学习,通过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要注重学以致用,通过交叉执法、专项检查、实战比武等方式积极投身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做到以学促练,以练促学,形成良性循环。

(三)注重宣传,公众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大练兵活动,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与媒体联动,借助舆论力量倒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向《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新闻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环境APP“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实时宣传活动进展和动态。

(四)规范公开,强化报送。要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及时、规范地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信息的填报工作以及大练兵简讯上报工作,严格按要求报送信息,如实反映我县生态环境执法情况。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0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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