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886/2020-00517 成文日期: 2020-06-22
文件编号: 盐民〔2020〕2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海盐县民政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民〔2020〕28号

  • 发布时间: 2020-06-24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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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海盐县民政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请及时上报。


海盐县民政局

2020年6月22日


海盐县民政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嘉兴市民政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嘉政民办〔2020〕3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自觉扛起红船起航地的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三年目标,为进一步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平安海盐建设做出民政工作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斗争意志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举措,着力克服“过关了事”“缓一缓”“歇一歇”的错误思想,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斗争动态,加强跟踪问效和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机制,高标准推进工作落实。

2.继续加大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消除堵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定期研究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3.深化宣传发动,及时展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4.聚焦依法严惩,在准确适用法律、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发力。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核查、取证、办理和监督,确保严把质量、依法惩处。围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及时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防止和克服层层转办、简单应付的现象。

(二)整治行业乱象,实施综合治理,强化行业监管

1.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监管排查。认真抓紧抓实抓好行业协会商会日常监管,在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年度检查、申报等级评估或者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中进一步强化审核要求、落实把关责任。切实加大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梳理排查力度,通过调研走访、业务培训、“双随机”抽查、行政约谈等方式,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和外部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垄断市场、实施黑恶犯罪的违法行为。

2.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发挥相关协调联络机制的功能作用,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党建领导机关和综合部门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商对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和监管协调通报整改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予以严肃查处。深化诚信建设,加大联合惩戒,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升整治成效。健全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做好登记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督导,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理清和明晰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责任和要求,做好全域行业协会商会涉黑涉恶整治工作。

4.加强其他民政服务及监管领域的整治规范。依法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价格,改进殡仪经营服务行为。认真梳理分析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治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等过程中黑恶势力介入和干预社会救助的现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保健品欺诈营销、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聚焦社会治理,建强基层组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采取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村“两委”干部、城乡社区领军人才等着力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领会,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将村“两委”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持续推进村(社区)班子整固提升和村(社区)干部立规创优,抓严抓实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不合格村干部调整处置、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基层组织后备力量培养储备等工作,全面优化提升带头人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聚焦提升组织力,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排查、集中整顿后进村(社区)班子,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进一步深化基层源头治理。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抓好新时期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工作创新,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账镇管”和村务公开,全面从严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着力加强村民自治领域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有事大家议”要求,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评议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村务协商制度等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村民代表决策和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水平,堵塞黑恶势力非法把持操控村级事务的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4.积极配合政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运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做到提升便民服务项目占比,拓展便民服务功能,优化便民服务质效,着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探索完善“三治融合”、深化“三社联动”,着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动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始终以红船起航地的政治担当,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和后续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到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后续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二)落实责任,确保成效。要不断强化“坐不住、慢不得”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坚决摒弃“无黑可扫、无恶可除”的错误认识,纠正“不敢打”“不愿打”“不主动打”的消极做法,始终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对标对表,明确阶段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拖后腿。

(三)深化认识,突出重点。要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突出行业协会日常监管、加强民政重点领域清理整治等工作作为紧迫任务,做到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深入一线、攻坚克难,切实转变作风,层层压实任务,为专项斗争后续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梳理民政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总结提炼打击、整治、管理、建设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着力查处民政领域和行业协会当中潜藏或蛰伏的黑恶势力。

(五)探索创新,长效治理。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和加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完善源头治理、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织密织严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网、线索摸排网、综合治理网,确保民政系统和民政监管服务领域远离黑恶、长治久安。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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