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5月08日-2020年05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浙江竣羽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万件PDCPD、20万件碳纤维汽车包围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1583号(浙江兴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浙江竣羽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1992.206万元,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1583号(浙江兴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租用浙江兴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689平方米厂房,该项目主要采用碳纤维预浸料、PARMAX101A、水性漆、有机硅离型剂、气磨片、珍珠棉、透明补土、EPS泡沫等原辅材料,经模具加温、RIM参数设定、清理模具、注料成型、开模、后处理、预浸料贴料、裁切形状、预成型、模具加压加热成型、出模、切边、打磨、水性涂装、烘烤、后处理、PCM3D打印、3D打印、涂抹树脂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热压机、RIM分散机、机密过滤器双滚筒自动碾压机(带加热)、自动裁纱机0-45度、油漆处理系统、真空泵配件、储气罐、正压式喷漆房、高温模温机、雕刻机(数控)、电烤箱、喷砂机、大型热压罐、3D打印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件PDCPD、20万件碳纤维汽车包围件的生产能力。 | 打磨布置在密闭车间内且配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以上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机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最终经15m以上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废气首先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再经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排放。正常工作时,喷漆车间采用板材隔成独立、密闭的操作间;将真空预型机、热压机、热压罐等设备放置在密闭车间,在真空预型机、热压机等设备上方设置移动顶吸罩,在热压罐进出口上方安装顶吸罩,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烘干采用在密闭烘干房内进行,废气收集后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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