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4-2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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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关工委、民政办: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的通知》(浙民募〔2019〕161号)要求,将在全县继续组织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福彩助力·点亮梦想”公益活动,资助对象为我县在册困境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2.“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公益活动,资助对象为我县在册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2020年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8000元。

二、资助程序

1.公开资助方案。制定“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资助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2.所需申请资料。(1)申请资助的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接受公开资助,提交困境儿童户口簿、本人市民卡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填写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镇(街道)初审。

(2)申请资助的2020年大学新生自愿提出申请,同意接受公开资助,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市民卡复印件,填写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4),由所在镇(街道)初审。

3.遴选资助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各镇(街道)民政办会同镇(街道)关工委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人员名单,上报“福彩助力·点亮梦想”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2)、“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资助汇总名册(附件3、5)。

4.支付资助资金。资助困境儿童、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到受助人的银行卡,要求该卡开户人与受助人姓名一致。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银行卡信息,可委托监护人代收。

三、工作要求

1.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

2.各镇(街道)接本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遴选程序,做好资助对象的初审、公示和上报等工作,不得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要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便民”原则,做好活动的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

4.加强宣传策划,认真做好活动预热、活动开展及后续工作的宣传,切实扩大公益资助活动的影响深度、广度,进一步提升福彩品牌形象。

各镇(街道)民政办与镇(街道)关工委做好对接,根据下达的名额于5月15日前将确定资助的困境儿童资料、8月31日前将确定资助的困难大学新生资料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上报资料为附件2、3、4、5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

海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海盐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7日

相关链接:【图文解读】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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