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海盐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盐教基〔2020〕22号

  • 发布时间: 2020-04-26 1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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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初中学校、教育研究中心、本局各科室

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提升我基础教育质量,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海盐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部分地方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组织。参加嘉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研究中心等部门协助做好阅卷等有关工作

(二)考试科目与时

1.文化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6月2627日,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试卷卷面满分值如下表:

科目

语  文

科  学

数  学

英  语

历史与社会

道德与法治

日  期

26日上午

26日下午

27日上午

27日下午

27

满分值

120分

160

120

120

卷面100分(按卷面分70%四舍五入取整计入中考总分)

2.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取消2020年中考体育测试,该项目分数不计入中考总分取消2020 年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该项目分数纳入英语文化考试,即英语文化考试卷面满分由90分提升至120分,考试时间由100分钟延长至120分钟取消2020年科学实验操作考查,该项目分数不计入中考总分。

(三)命题要求

1.命题由嘉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以促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并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进一步提高题目的灵活性和区分度,着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试卷难度系数总体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2.2020年,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数学两门学科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纸质资料。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卷面满分值提升至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的7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设置选择性内容,供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科学学科选择性题目为30分左右,物理、化学、生物等每个领域均设置两道试题,考生可分别从两题中选做一题;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选择性题目为20分左右,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等每个领域均设置两道试题,考生可分别从两题中选做一题。所有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自2021年起,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两门学科不再设置选择性内容,数学学科实行闭卷考试;自2022年起,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

3.县教育局和教育研究中心做好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和阅卷教师选派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做好试卷质量评价与考试成绩分析,并形成考试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四)分值结构

2020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59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按考生卷面成绩的70%计入中考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按等第赋分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20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61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嘉教基〔2015〕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嘉教基〔2018〕30号)文件精神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时完成九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A、B级的九年级学生名单公示须于530日前完成。公示结束后,各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报基教科和招生考试中心。

(二)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初中学生成长档案(包括各学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等维度的学习表现和学业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根据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复议等制度,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及时按照本校的复议流程做好复议工作,并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县教育局。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等第折算成分数(满分值20分)计入中考总分。各高中学校应在新生报到后,向生源学校调取初中学生成长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中考优惠加分

中考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参照《2020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2020年海盐县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于2020529日(周五)下午,携带申请表、户口簿、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819室)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如果办理手续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海盐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2.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

 

 

                                  海盐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2020年海盐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pdf

    附件2: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pdf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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