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盐北路30号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智能升级技改项目 | 海盐县百步镇逍恬村工业园区百步亭港北侧 | 海盐百步建材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利用厂区内闲置空地新建一栋厂房,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2751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为1452.5平方米(已有建筑面积6589.5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建筑面积8042平方米),拟建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逍恬村工业园区百步亭港北侧(原厂区内)。本项目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智能技术改造,以水泥、石砾、瓜子片等为原料,经计量、搅拌、制砖、自然养护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数控给料机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2500万块环保水泥墙体砖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形成年产1.5亿块环保水泥墙体砖的生产能力。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定期洒水,要求每天洒水4次以上;采用半封闭式皮带输送,卸料时车斗尽量靠近料堆,减少落差;原料贮仓四周加维护,除留一出入口外其他密闭,平时无物料进出时,出入口封闭;贮仓排气口、搅拌筒均设置除尘设施;在堆场三面及顶部设置挡风墙体,只留一面用于物料装卸,同时在顶部安装洒水设施,每隔1~2小时洒一次水;加强员工教育,装卸物料时轻装轻卸;转移物料时,转移车斗加盖密封;合理布置堆料场与生产车间的位置,减少物料转移距离,同时要避免沿途遗洒;鄂破机、反击破等破碎设备布置在车间单独隔间内,同时配备水喷淋设施;厂区内种植滤尘效果好的高大乔木;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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