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MB19388425/2020-00041 成文日期: 2020-04-10
文件编号: 盐退役军人〔2020〕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盐退役军人〔2020〕6号

  • 发布时间: 2020-04-16 12: 40
  • 信息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10日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扩大退役军人工作的影响力,树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良好形象,提升信息工作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考核要求

(一)加强信息审核

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确定一名政治敏锐性强、文字基础好、有责任心的同志作为信息宣传员,按要求收集、撰写及上报信息宣传稿件,以确保年度信息任务的完成。各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负责人及局领导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督查,对信息质量和内容进行审核。

(二)严格报送途径

局办公室负责局系统日常信息的报送工作。各类信息原则上由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负责人审阅后交办公室统一报送,问题类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定。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后20分钟(力争10分钟),经局分管领导审阅、局长审定后,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县委办、县府办报告初步情况,并在事发45分钟(力争30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催报、核查的事项,须在10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情况一时不明的可以先电话告知初步情况,同时抓紧掌握准确情况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更新续报和事件后续处置情况续报工作。

(三)把握信息重点

一是反映退役军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的最新动态信息、成效类信息;二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年度重点、热点工作的经验交流类信息;三是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问题建议类信息;四是退役军人工作调查研究类信息;五是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或其他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社情民意类信息;六是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七是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八是约稿信息。

三、年度目标任务

(一)报送任务

1.办公室(沈剑负责)、优抚安置科(陈利华负责)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沈佳负责)要求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其中问题建议类信息不少于1条,每半年报送经验交流类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报送调查研究类信息不少于1篇。

2.军休站(刘杰妤负责)要求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每季度报送问题建议类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报送经验交流类信息和调查研究类信息各不少于1篇。

3.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站站长负责)要求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其中问题建议类信息不少于1条;每半年报送经验交流类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报送调查研究类信息不少于1篇。

(二)录用计分标准

按照信息类别和录用级别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见下表:

级      别

动态信息

问题建议类

经验(调研)类

县委办、县政府办信息刊物

10

20

30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

5


10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厅网站、厅信息刊物;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刊物;市级新闻媒体(特指嘉兴日报、嘉兴电视台、读嘉、禾点点、嘉兴在线

10


15

退役军人事务部微信公众号、部网站、部信息刊物;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办公厅信息刊物;省级新闻媒体(特指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

15


30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刊物;中央新闻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中国国防报等

30


60

各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得基础分50分,每少完成1篇扣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四、组织实施

(一)县局办公室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报送、统计、通报、考评等工作。每季定期召开“信息宣传员碰头会”,沟通情况、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加强信息宣传稿件的前瞻性、特色性和典型性。同时,对各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的信息宣传投稿、用稿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二)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局各科室、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每季度结束时,各信息宣传员要将本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物)上发表的稿件进行汇总统计后上报县局办公室。(联系人:沈玲丽,联系电话:683319)

(三)稿件报送采用钉钉、微信、电子邮件多种渠道,由信息宣传员所在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县局办公室。

(四)年底根据计分情况,对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计分说明

2.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媒体刊物宣传稿件统计表


附件1

计分说明

 

一、外宣动态信息一般指600字以内的有标题的文字信息或新闻报道,内宣动态简讯一般指200字以下的动态信息;问题建议类没有具体字数要求,只需将事情讲清楚即可;经验(调研)文章一般指2500字左右的,内容具有综合性、经验性或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文章。

二、各科室、局属单位、服务站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采用情况记入信息宣传考核总分,与退役军人工作无关或广告性质的宣传报道不计分。

三、除局微信录用稿件可与其它刊物重复计分外,被多家刊物录用的,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件)。合作撰写的稿件按一人计分或者将分数在作者间平分。以通讯员形式与媒体合作的稿件按一半分数计分。

四、信息稿件被县级领导批示加计30分,市级领导批示加计60分,被省级领导批示加计100分,被中央领导批示加计120分。被多个领导批示的,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五、本着鼓励参与的原则,上级部门的约稿信息、调研、征文等稿件若未采用,每篇计3分。


附件2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媒体刊物宣传稿件统计表

 

填表单位:

序号

标题

媒体(刊物)

备注

















注:“媒体(刊物)”栏请将报刊期号、报道日期标注清楚;“备注”栏请填“撰稿人某某”或“通讯员某某”。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