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海盐在全市率先建立 低保家庭“渐退”制度


  • 发布时间: 2020- 03- 19 1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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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陶 玮

  本报讯 “请帮忙看看,我家这个月还有救助金到账吗?”昨天上午,海盐百步经济开发区(百步镇)逍恬村村民李菊英来到海盐农商银行百步支行,拿出市民卡询问柜台人员,得知这个月的低保救助金已经到账后,她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当即办理了领取手续。她家是海盐建立低保家庭“渐退”制度后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李菊英的丈夫于上个月过世,由此家庭保障人数减少,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而,她家的收入并没有实际增加。当前,她家共4口人,她本人每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452元,儿子肢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儿媳每月打工收入3000多元,孙女在上大学。

  随着《海盐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修订,给李菊英一家带来了新的希望。为确保她家稳定脱贫,海盐县给予她家一年的渐退期。这一年,全家人都可按最低保障额领取低保金。“一年下来也有数千元的救助金,让我们更安心了!”李菊英说。

  以往,家庭人均收入一旦超出低保标准,就要及时核减低保。此次,海盐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渐退”制度后,对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年的渐退期。渐退期内,这些家庭原享受的低保金和各项优惠政策不变,确保他们稳定脱贫。

  新办法施行以来,海盐县共有2户低保家庭因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入一年渐退期。“对低保家庭的救助,我们不再急刹车,而是扶上马送一程,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海盐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敏说,“在渐退期内,由于低保标准提高、政策调整等原因重新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会自动取消渐退期限,转为正常保障。”

  救助的成败在于精准。海盐县每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财产状况复核,根据需要进行随机走访调查;对家庭人口、收入较为稳定的家庭,每半年对人口、收入等状况至少复核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的家庭,每季度至少复核1次,并且定期进行走访调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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