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2-27 1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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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海盐县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盐县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海盐县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浙安委〔2019〕20号)要求,结合特种设备管理重点和岁末年初特点,县特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点推动“三结合三整治”,即集中整治与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提升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任务落实相结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不断夯实特种设备属地监管、行业管理、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多发态势,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二、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

1.深入开展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以《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 2126-2018)为指导,结合《关于推广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系统和重大风险日志管理系统的通知》(盐特安委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动态管控,进一步提升使用单位安全防范和风险防控的意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2.持续做好高风险特种设备的风险管控。突出电站锅炉、垃圾焚烧锅炉以及范围内压力管道,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特别是涉危化品装卸用叉车、使用盛装和输送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加强全面巡查,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开展整治“回头看”,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到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治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镇、街道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3.加大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要根据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重点加强对C类和D类维保单位特别是有维保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C类和D类维保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要将分类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引导使用单位选择维保质量较好的维保单位,促进电梯维保市场的优胜劣汰。(县市场监管局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二)深入推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提升活动。

4.要按照县特安委办《关于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盐特安委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专题安全教育,达到教育一批,警醒一片,提升一档。组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排查单位全覆盖、排查设备全覆盖、排查项目全覆盖和隐患整治全“清零”的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要联合镇(街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以执法促使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整治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提升,加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镇、街道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分工牵头,2019年12月20日完成)

(三)深入推进今冬年初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任务。

5.开展两节(元旦、春节)前领导带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要求,落实好县领导带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节前检查工作,通过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同时,牵头开展好季度安全生产常态联动综合督查,线面结合抓实抓好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2020年1月底完成)

6.常态化地抓好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浴室、气瓶充装和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单位(场所)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严寒、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对电梯和露天特种设备安全影响的预警,开展冬季特种设备专项检查行动,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易导致群死群伤或者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着重从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县特安分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7.保持特种设备安全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投诉、检验机构抄送、网络和管理系统警示等信息渠道,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依法严厉查处燃煤小锅炉等特种设备淘汰后重新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县特安委办结合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特点,围绕集中整治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抓好各项内容的落实。

(二)落实阶段(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集中整治要充分聚集关键,深刻剖析问题、明晰工作内容、举措措施有力、落实时间倒逼,切实取得集中整治成效,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迈上新的台阶。县特安委办将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时时通报各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0年1月底至2020年2月底)。各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第二阶段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县特安委办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要与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协作,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和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要指导和推动各镇(街道)管理机构开展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作用,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常识,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警示教育,发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信息,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突发情况应对能力。同时要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发现举报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保证信息沟通联络畅通,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舆情应对,在特种设备及相关突发事件尤其是敏感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介入,掌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动态和舆论导向,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干预,最大程度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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