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 发布时间:2020-12-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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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朱敏露

本报讯 12月4日是全国第7个宪法日,当天,海盐举行县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监誓。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8时30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其他宣誓人在后方整齐站立,面向国旗国徽,高举右拳,跟诵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本次宪法宣誓仪式共有19名本年度县政府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正、副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

集体宣誓旨在进一步引导全县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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