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强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识,坚持深化改革,服务转型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树立服务发展意识,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特别是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助动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工作新举措,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加快研究推动企业成长的最佳办法,探索形成有效的成长路径和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小微企业成长和主体升级。在推进过程中,既要重点突出七大产业的培育发展,又要关注与社会就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普通行业,坚持有保有压、有鼓有限。要全面深化民企金融、科技“双对接”,建立与金融机构、科技部门的联动帮扶机制,建立需求动态信息库和项目资源库,广泛开展对接活动。持续深化“个转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建立“成长档案”,制定“一企一策”,助推“个转企”企业成长为规上限上企业。
二是加快推进市场提升发展,重点抓好县政府实事工程“智慧市场”建设的扩面推广,继续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加强农贸市场信息化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实体市场主动“联网”,大力推进网络市场线下落地,让实体市场成为网上市场的仓储基地、物流枢纽和体验窗口。
三是充分发挥商标、广告、合同监管等职能作用,指导企业拓展市场,品牌兴业。做优非公党建平台,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大力推进党组织在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全覆盖。深入推进商品市场党建标准化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通过开展“诚信工商户”、“创业之星”、“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网商党建亮身份”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实质性作用。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地,落实和完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企业事、马上办”、,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一个代码”要求,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加快部门间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运用,提高办照效率,通过多种渠道主动提供详细周到的办证服务,使广大企业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中实实在在受益。
二是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降低创业门槛;深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推进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积极落实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要求,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
三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积极探索社会化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向公众推送信用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和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保护知名企业、驰(著)名商标为着眼点,保护企业创业创新;以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新领域,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以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为突破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启动以商业秘密保护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持续不断地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健全传销防控体系,巩固“无传销县、镇(街道)”创建成果;加强网络监管,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综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投资咨询等涉众型违法案件,加强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建设“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国民消费教育,发挥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作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老百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度、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药品管理责任。攻坚克难,对食品药品安全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深入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五大提升工程”,认真抓好全县“三小一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传承一批、深化一批、探索一批的办法,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管理制度,丰富创建的内涵,提高创建的实效。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抓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阳光厨房建设、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助力“平安建设”的目标,按照“案必查、稳准狠、点赞多”的要求,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打击传销行为、开展竞争执法等系列行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四是围绕国际重大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目标,对食品各环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为峰会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完善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专业化监管手段。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GMP、GSP,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企业实施GMP,积极推动食品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结合重点监管和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着力提升风险监测能力,构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分析、预警、共享平台。
二是探索“智慧监管”有效途径。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把运用好信息、网络、大数据技术和资源,作为提高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和技术手段。通过整合、完善现有信息化监管系统,探索建立在线数据采集、远程视频监控、举报投诉等制度,推进监管向自动化、动态化、实时化、智能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围绕对内、对外的应用建设一个中心、五个平台,即建立智慧数据应有中心,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稽查执法监管平台,四品一械追溯平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应急指挥处置平台,形成一个覆盖市场监管、信息交互的智慧监管平台,提高监管的时效性、有效性。
三是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按照海盐县“四个平台建设”推进要求,完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强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建设,完善考核机制。规范组织架构,改善办公条件和设施装备,深入推进“基层所温暖保障工程”。加快推进海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201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积极拓展食品药品科普基地建设,重点发挥全市肉食品科普宣传中心功能。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党建纪检工作,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章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问责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推行廉政谈话制度,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正风肃纪督查,坚决杜绝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塑造海盐市场监管队伍新形象。
二是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队伍融合和文化融合,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增加系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组织开展系统文体系列活动,通过“能力提升工程”、“放心履职工程”、“温暖保障工程”、“文化凝聚工程”建设,党建、共建一起抓,勤政、廉政一起抓,提升系统上下的融合力和执行力。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引进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紧缺人才,对一线基层所(分局)干部实行定期轮训、全员覆盖。探索制定市场监管履职标准和追责办法,实施监管留痕、提醒预警和容错免责机制,最大限度保护一线干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安全、双拥、计生、档案、信息、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卫生、节能、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继续协同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县系统国际重大峰会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和深化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成果。
2、县个私协会:
在县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个私协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以跨越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强县为目的”,着力加强新形势下个私协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协会,为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1.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协会工作,不断提高会员队伍整体形象;
2.创新服务方式,为会员提供“菜单式”服务,增强个私协组织的号召力;
3.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网络,促进个私协会持续发展;
4.服务大局,当好助手,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3、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履行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分析、公布结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突出成绩的经营者进行表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等共十一项职能。
一是做好消费者投诉、咨询的接待与受理等消费维权日常工作以及上级消保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是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并在315期间举办包括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内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进一步深化消费监督义工队伍建设, 2016年县消保委将在巩固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将消费监督义工模式逐渐向全县农村地区推进,同时结合农村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建设,建立一个镇、村、企业三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与义工群众参与相结合、互补的农村消费维权社会化网络,通过联络站点与义工联动开展消费宣传、消费监督等活动,达到发生消费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实现消费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
四是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县消保委要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重点,加大对商品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通过调查、点评、劝喻等方式,监督企业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安全状况,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五是组织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深化经营主体诚信维权责任,增强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信誉,切实发挥维权典范作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4、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海盐市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统一,根据县局的工作安排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发挥并拓展市场职能,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消费环境、发展环境,完善科学行政四大体系,打造“和谐市场”,推进“和谐海盐”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坚持工业强县,助动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1.完善联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创造市场主体的和谐生存环境。
2.建设商业文明,深化品牌工程,激发主体活力,创造和谐发展环境。
二是完善维权网络,强化食品安全,明确职责范围,创造广泛层面的和谐消费环境。
1.继续抓好流通领域的食品准入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应急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坑害消费者事件,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行政能力,创造优质高效的和谐服务环境。
一要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要牢固树立行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改变传统的“官老爷”意识,强化“人民公仆”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二要廉洁自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一般干部要加强廉洁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方面要正面引导,另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三要树立效能意识。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从登记注册到执法办案,不论处于哪个岗位、行使哪个职能,都要以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不拖拉,不延误、不推委,塑造积极作为的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形象,并建立相应的科学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工作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盐县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海盐县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下属海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下属海盐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370.33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637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6.31万元,占78.1%;财政专户资金445.12万元,占7%;上级补助收入428.9万元,占6.7%;上年结转520万元,占8.2%。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6370.3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103.02万元,项目支出2267.31万元。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976.3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976.31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73.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95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976.31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36.37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73.36万元,占73.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02.96万元,占4.76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653.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66.1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车改交通费及其他经常性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事务18.35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及其他经常性项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09.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526.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支出等单位履职项目经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44.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事务15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经费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00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伙食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14.7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4.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工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1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4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废了1 辆公务用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拨付给预算单位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事业基金”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