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北湖风景区停车收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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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游客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及安全管理,维护景区交通秩序,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北湖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盐发改〔2020〕421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进入南北湖景区范围内的机动车进行停车收费,具体如下:
备注: 1.景区入区车辆停车费收取以48小时计时满后封顶,将不进行累计叠加。 2.执行公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景区不负责车辆保管,请锁好车窗车门,车内勿存放贵重物品,如发生车辆破损、物品丢失,请及时报警。 4.景区实行车辆限时分流管理。景区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内容以景区公告为准。 5.重型机车一律不允许入区。 6.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自觉接受物价、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的监督。 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