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海盐一项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评 |
||
|
||
■记者 吴佳琴 通讯员 张志来 本报讯 “请各位与会专家和列席人员看看是否还有修改意见,没有意见鼓掌通过!”在日前举行的海盐县地方标准《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专家审评会上,审评委员会专家组组长话音刚落,现场便响起一阵掌声。这也意味着由百步镇人民政府主导起草的全国首个《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评。 记者了解到,《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包括范围、术语与定义等7个部分,其中联盟建设、共治管理要求、星级评比、三治融合等4个核心部分近70条子项详细规定了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的运行机制、工作格局和服务模式。这些条文是对百步镇商家共治联盟试行两年多来工作经验的提炼“固化”,一方面有利于保持联盟持续稳定有序运行,并逐步形成商家共治联盟“百步样本”;另一方面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推广使用的标准规范,共同推进基层治理成效提升。 “围绕破解基层治理‘喊破天没人应’的问题,我们从2018年9月启动商家共治联盟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镇容、镇貌、镇颜、镇气都有了长足提升,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对此,我们倍加珍惜,因此想通过‘标准’的形式,将这些经验、机制、方式‘固化’下来,这是我们起草《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的初衷和目的。”百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8年以来,百步镇以商家共治联盟组织体系、运行体系、提升体系“三大体系”的建设为抓手,逐步构建起“联盟委员主导+商家自主参与+政府部门支撑”的新型社会共治模式,取得较好成效。该联盟模式先后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度社会共治50佳案例之一、嘉兴市2020年度小个专党建工作品牌等荣誉。 审评会上,审评委员会专家在认真听取起草小组关于标准起草的说明、审阅标准的送审材料、逐章逐条审查了标准的内容后,一致同意通过,认为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明确,送审材料齐全,编写格式规范,希望起草小组严格按照审评意见,认真修改好“标准”,并按规范要求报批发布。 《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发布后,将填补国内该领域标准空白。下一步,百步镇将在基层治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示范作用、指导作用、约束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标准”,力争明年将县级标准升格为市级标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增强覆盖面,为其他地区提供商家共治联盟模式的“百步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