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生三产服务类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1-26 16:10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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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队、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支行、各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战都要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经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农商银行)、海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研究,决定推出抗疫“助商贷”专项贷款产品,为全县民生类三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服务,全力支持全县三产服务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商贷”对象

受疫情影响的民生类三产服务业,经营地在海盐县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已复工复产的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商户)。

二、“助商贷”额度

“助商贷”贷款额度30万元。

以商户2019年度季度平均营业额或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额为依据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为商户1—3个月的营业收入额,借款人需提供订单、合同、或营业流水单。

三、“助商贷”用途

用于商户日常经营支出。

四、“助商贷”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多种方式。

五、“助商贷”利率

1.收单主渠道为海盐农商银行丰收一码通或智能付客户的收单商户,贷款执行月利率为3.5‰—3.8‰。

2.非海盐农商银行收单商户,利率执行合同签订日或贷款发放日前一自然日LPR基础报价加100基点。

六、“助商贷”贷款期限

“助商贷”贷款期限最长18个月。

其中贷款额度以1个月营业额核定的,贷款期限最长1年;贷款额度以2个月营业额核定的,贷款期限最长15个月;贷款额度以3个月营业额核定的,贷款期限最长18个月。

七、“助商贷”还款方式

实行等额本金按月归还,并于每月20日归还贷款本息。

八、“助商贷”准入

1.以收单流水作为贷款额度的主要测算标准,用于商户经营性贷款;

2.在本行业从事经营活动半年以上;

3.主要结算行在海盐农商银行的收单商户。

九、“助商贷”操作流程

1.商户申请。符合“助商贷”条件的商户,向海盐农商银行属地支行(营业部)提交“助商贷”申请,在海盐农商银行新发生信贷业务的“助商贷”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经营证明材料、资产证明材料、必要条件下提供用途证明材料等。

2.受理调查。由海盐农商银行的经办客户经理根据相关信贷政策对借款人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客户,填写海盐农商银行《借款申请》文本。

3.审查审批。主要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条件、借款金额和用途计划是否与实际经营匹配等。

4.签订合同和发放。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和放款。

5.贷款支取。“助商贷”鼓励线上签订合同,线上提款,按约定用途支付。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股份有限公司

海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2020年 3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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