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408L/2020-00483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文件编号: | 沈委〔2020〕73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沈荡镇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沈委〔202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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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各办(中心)、派驻机构: 现将《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盐县沈荡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安排,全镇村(社区)组织将进行全面换届。这次换届,面临全面推行“一肩挑”、组织任期变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新情况,事关能否选出堪当重任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对于沈荡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沈荡样板具有重要意义。为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沈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组织换届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高质量鲜明导向,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班子为关键,以系统思维、整体理念、法治观念推进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为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沈荡样板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整个换届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再经济合作社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顺序进行。11月中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12月中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2月底,完成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到2021年1月底前完成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2.总体要求:工作中要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和确保换届平稳、确保换届后高效运转的“五好两确保”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坚持从严从紧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持干事导向与选人导向相统一,坚持注重目标与注重效果相统一,坚持稳中求进与以进固稳相统一,充分学习借鉴换届试点工作成果,统筹推进换届各项工作,努力在换届中体现沈荡特色、作出沈荡贡献,坚决交出“满分答卷”。 3.工作要求: (1)全面推行“一肩挑”。坚决贯彻上级精神,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原则,通过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择优确定“一肩挑”人选,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能带富、善治理、口碑好的优秀人才选上来。优化完善实现“一肩挑”的实践路径,通过采取扩大群众推荐范围、实行户代表测评、搭建干事展示平台、完善选举办法、强化选举引导等方式,提高人选群众认可度。对党员群众认可度低的人选,不得确定为候选人。 (2)注重提高人选质量。突出“德、能、公、法、廉”要求,大力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在外优秀人才、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回乡大学生等人员中择优选拔,尤其注重把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抗台等大考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选进来。严格准确把握候选人(自荐人)“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同时体现“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健全落实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镇级初审制度,按要求提交县级联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格落实联审倒查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坚持完善先定事后选人。主动把换届融入我镇发展全局,突出“选干结合、干中选才”,做到以事择人。发挥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优势,推动村(社区)干部深入微网格,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绘好村(社区)发展蓝图,抓实候选人(自荐人)竞职承诺、干事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推行“揭榜挂帅”“擂台比拼”,坚决防止等着选、躺着选,让人选在干事中赢得选票。探索建立在干中识人、凭实绩选人的机制,真正让想为群众干事、能为村(社区)干成事的人脱颖而出。 (4)整体增强班子功能。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设置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4-7名,具体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可视情增加1-2名。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为5-9人。科学设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岗位,村(社区)党组织成员3-5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居)委会成员3-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组织副书记原则上应兼任村(居)监会主任,党组织设纪委的由纪委书记兼任村(居)监会主任。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但不宜全面交叉任职,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兼任社管会成员、村监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社监会成员。注重改善班子结构,大力选拔优秀青年和优秀大学生进班子。严格落实村(居)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居)委会都有妇女委员,若“一肩挑”人选是女性的,应当继续单列妇女委员职位。严格村(社区)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制度。加强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建设,符合条件的,提倡由“一肩挑”人员外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配套组织负责人。 三、基本程序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主要程序: 1.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召开由全体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搞好思想发动,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办法并进行讨论通过,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和成员资格条件。 2.党内外推荐。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的方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镇党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由党组织署名差额推荐,党内推荐由全体党员无记名等额推荐,党外推荐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 3.信任度测评。推荐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人选经村(社区)党组织汇总后报镇党委初审,并报县级部门联席会议联审。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内信任度测评,组织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进行党外信任度测评。 4.确定预备人选。镇党委分别根据党内外信任度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开展考察。通过考察由镇党委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进行集体谈话,签订“三项承诺”。 5.组织选举。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由上一届党组织主持并作工作报告,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大会采取差额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新当选的党组织班子开展集体履职宣誓。 6.设立党委的村选举村纪委。村纪委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一般由村党组织委员担任,其他成员一般在离任的老党员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党员中产生。制定村纪委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通过。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纪委委员,并由纪委委员选举产生纪委书记。选举结果报镇纪委批复。 (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采用“自荐直选”的方式。主要程序: 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一般情况下,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尤其要抓好选举办法的制定、宣传和落实。积极引导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居)民代表推选为选委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自荐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本人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2.推选村(居)民代表。按照先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进行。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原则上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居民代表按照每30-50户推选1人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人数30—80人。引导村(居)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居)民推选为村(居)民代表,注重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代表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通过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探索村(居)民代表的资格条件设置和退出机制。 3.制定选举办法。引导和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对选民认定、委托投票、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和处理,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保证秘密写票投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倡的正当竞争方式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处理等提出意见。各村(社区)选举办法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 4.开展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社区)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对外出特别是因征、搬迁工作居住在外的选民,应提前告知他们选举安排,并在镇动员大会后、村(社区)党员推荐测评大会前、村(居)选举办法制定前、村(社区)组织选举大会前,要落实专门人员,电话联系外出人员,告知相关事宜。 5.确定参选人员。由“自荐人”向本村(居)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经镇党委初审和县级有关部门联审合格后参选,在选举前通过会议、广播等形式发表竞职演说并公开“三项承诺”。 6.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严密组织投票选举,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秘密写票和投票过程不受干扰。实行候选人(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制度。选举设固定投票站,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委托投票、代写选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一般不得超过3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公布。实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在选举当日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录像、分次唱票、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保证选民独立行使民主权利。 (三)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1.建立社员选举委员会。一般情况下,依法推选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其他村党组织成员为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主任,负责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社员选举委员会主持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选举工作。社员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原则上要具备社员资格,也可以与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致,报镇党委、政府确认后公布。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社管会、社监会候选人的,要及时退出。 2.开展社员登记。村经济合作社在对社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政府备案。 3.推选社员代表。社员代表在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选举产生,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在选举社员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社员代表的职业、年龄分布,可以和村民代表交叉,将具有社员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选为社员代表。在选举社员代表时,可同步将社员大会的职权授予社员代表大会。 4.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明确社管会、社监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向社员公告,报镇政府备案。 5.推荐候选人。社管会一般由社长、副社长和成员共3-7人组成,社监会一般由主任和成员3-5人组成。由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与社员代表磋商提出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日前至少3天张榜公布,候选人可以有差额。提倡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社监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要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社管会成员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推荐为社监会成员候选人。对异地任职的,可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授予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不享受社员经济权益。社管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社监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6.组织投票选举产生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组织召开经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选举结果经社员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 7.选举社长和主任。社长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主任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要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社长,村党组织成员选为主任。选举结果报镇政府备案,经镇政府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1.明确组织机构。村(居)监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任期与村(居)委会的任期相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居)务公开、“三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 2.确定候选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从村(居)民代表中一般以等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公示。正式候选人中应确保1人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引导、鼓励、支持分管纪检工作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除兼任村(居)监会主任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村报账员、村文书不得担任村(居)监会成员。出现应回避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空缺人员可按原选举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选举。 3.组织投票选举。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尽快完成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倡导村(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健全完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社区)组织班子整体功能。 四、着力完善村(社区)治理体系 1.推动新任班子上马就干。全面推行“开门一件事”,村(社区)党组织班子选举产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选择一件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立即开干,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选出后,组织开展集体亮相晒诺,实行班子成员领衔攻坚,迅速形成战斗力;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包网入户”行动,每名村(社区)干部包联1个以上网格,走遍网格内所有住户,听意见、问需求、办实事。 2.加强“一肩挑”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配调整、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考核县级统筹机制,以及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书记调整后同步调整其兼任的村(居)委会主任、合作社社长的有效机制。做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制约有效、务实管用的监督制度,推进村(社区)监察联络站建设,压实监督责任,对村(社区)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倒查村(居)监会主任责任。建立不合格村干部停职教育制度,全面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村(社区)巡察,探索数字化监督机制,织密建强监督体系。 3.健全“一肩挑”后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分工合理、职责科学、齐心干事的制度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充满活力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深化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通盘考虑“一肩挑”人员和其他“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和补贴。 五、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1.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十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严格实行候选人(自荐人)、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换届纪律知晓率、谈心谈话率、签订纪律承诺书“三个100%”。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拉票贿选、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注意防范拉票贿选的新形式新变种,及时刹住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暗流”“小动作”。完善部门联动、快速高效的案件查处机制,形成强大震慑。 2.树正换届选举风气。深化换届准备“六大行动”,巩固扩大扫黑除恶和村(社区)班子整固提升成果,深入排查处置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倡导选贤不选亲、唯干不唯情的良好选风,坚决破除宗族宗派宗教干扰。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和信访案件快查快办机制,加强源头稳控,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 3.促进形成团结奋进氛围。指导做好村(社区)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过渡,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按照分级负责要求,及时开展新任村(社区)干部集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帮助提升政治素质、规矩意识和履职能力。重视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引导和关心关爱,体现组织温暖,形成齐心协力、接续奋斗的好局面。 六、切实强化换届组织领导 1.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村(社区)组织换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三个具体工作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建立12个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各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对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作出周密计划,分步实施各阶段工作。建立村(社区)换届重要事项日报制度,对换届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精准有力指导督导。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把抓好指导督导作为重要职责,认真落实包干联系责任,常态化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严督实导。镇换届办要充分发挥参谋、统筹和保障作用,加强面上协调,深化调研调度,精准指导推进,对重点村(社区)要全程指导把关。注重及时发现换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政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向镇换届办报告,做到“一个口子”发声。 3.推动换届全程稳全面稳。坚持稳中求进、稳妥有序,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放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防范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涉法风险、贿选风险、稳定风险、舆情风险和疫情风险,建立风险防范处置应急预案,实行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负面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需要,要严格落实《海盐县村(社区)组织换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重视加强换届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换届政策要求,严格把握宣传口径,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为实现村(社区)换届圆满成功、全胜完胜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沈荡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名单 2.沈荡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沈荡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名单
附件2: 沈荡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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