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101)


  • 发布时间:2020-10-29 16:42
  •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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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

坐落

面积

编号

1

廖小坤、杨恩九

浙(2018)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11713号

武原街道长安南路1号猛士商住楼1幢1单元602室

90.33

HY20200310

2

徐丹凤

嘉房权证盐字第110021号

武原街道海兴中路187号文曲佳苑17幢401室

132.42

HY20200311

3

徐丹凤

海盐国用(2012)第1-1774号

武原街道海兴中路187号文曲佳苑17幢401室

37.75

HY20200312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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