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海盐优秀作品和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 发布时间: 2020-10-29 09: 55
  • 信息来源: 海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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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王中鹏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海盐县委宣传部获悉,宣传海盐优秀作品和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5日,积极宣传海盐,关心海盐发展的热心人士、各级媒体记者皆可参与。在新闻媒体、自媒体发表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正面宣传海盐的作品也可参与。其中,作品评选年度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宣传海盐优秀新媒体作品奖评选范围为:评选年度在各级新媒体和自媒体刊发的作品(作者不论县内外);参评项目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或相关新媒体创意作品等;公共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案件类作品不列入评选范围。宣传海盐优秀新闻奖评选范围为:评选年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刊发的作品(作者不论县内外);参评项目包括消息、通讯、言论、系列报道、新闻专题、新闻摄影作品等;公共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案件类报道不列入评选范围。

记者了解到,宣传海盐优秀作品奖分宣传海盐优秀新闻奖、宣传海盐优秀新媒体作品奖两个评选项目。作品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等。同时,要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宣传、报道海盐。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

此次评选,设置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20件,优秀奖不超过30件。同时,还设置宣传海盐突出贡献人物奖。市民可通过海盐新闻网,下载申报表,邮寄或者报送至海盐县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申报表电子表可发送至电子邮箱:52427003@qq.com。申报、推荐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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