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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再办理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0-10-19 19:12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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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海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装配式建筑在我县加快推广应用的建议》的提案,确定为2020年度跟踪提案,现将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情况

1.装配式建筑应用量逐步增加。2019年度,我县共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约70万平方米,其中民用装配式建筑约30万平方米。吾悦广场实施了一幢高层钢-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90%以上。今年1—7月,已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约60万平方米,其中民用装配式建筑约30万平方米。今年主城区土地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地块,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预计今年能够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民用建筑30%的规划目标。

2.生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浙江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望海街道工业化基地,已投产2年。上海城建实业集团在大桥开发区PC构件生产基地,占地500余亩,已建成投产。上海隧道集团在大桥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盾构机和大型预制构件生产基地,目前已基本建成。浙江秦山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多层工业建筑的研发和项目实践,已建成一幢11万余平方米的示范建筑,为浙江省及至全国首创。目前,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是短板。

3.装配式全装修初见雏形。土建、装修一体化是装配式建筑的要素之一。我县部分住宅项目已实施全装修。部分集成吊顶企业已向集成厨卫、大空间集成吊顶和墙面装饰发展,颇具特色,并在部分项目中得以应用。今年我县在百步还专门召开了“海盐县家居建材行业产销对接会”,县集成智能家居协会相关生产企业与县内部分施工单位、房产公司、项目部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实现了产销互动。

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海盐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按照《海盐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规定,对照每个政策单位内各类民用建筑提出了不同装配式建造要求,并将装配式建造要求纳入入土地出让和规划条件。

2.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对镇(街道)考核要求。今年四月开始,我局向各镇(街道)下发了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对每个镇(街道)每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结合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专班工作,公布排名。

三、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成本问题等导致多数建设主体对装配式建筑存有抵触或观望情绪。装配式建筑的实施,目前来看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建设主体的主动性尚未充分发挥,社会共识尚未真正形成,本县建筑业企业参与度不高,都将影响我县建筑业工业化长远发展。此外,受财政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县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出台难度较大。现阶段实施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高,集成度不足。

四、下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打算

1.出台激励扶持政策。争取尽快起草并出台我县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实施细则,落实税费优惠、容积率奖励、财政补助等各项扶持政策,通过激励扶持,一定程度覆盖增量成本。拟本年度提请县政府对《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8〕71号)进行修订,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政策举措。

2.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充分应用现行科技、人才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本县骨干施工、设计企业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相关业务,支持其进行装配式建筑相关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建设,鼓励与大型企业、设计院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研发与项目实践,逐步建立、消化、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各级招商部门引进优质钢结构装配式研发、生产企业,完善产业结构。积极联系省建设厅标准设计站、相关协会提供技术支持,促进龙头集成吊顶企业向集成内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转型。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任信泽, 联系电话:86034660)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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