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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58号提案再办理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0-10-19 19:12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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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侨台组: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确定为2020年度跟踪提案。经研究,现将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畅通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一)出台政策措施,规范物业行为。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海盐县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海盐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已通过专家审评,并根据审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后续将由海盐县房地产业协会出台物业收费指导意见,建立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海盐县实施物业服务住宅项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已完成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下一步将发文实施;执法进小区文件已起草完成,下一步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下一步还将出台《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尽量避免因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导致将矛盾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发生,从而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以县长任组长、全县涉及物业管理的14个部门(单位)和9个镇(街道)组成的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镇(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设立物业管理工作站,打开我县物业小区综合管理的新局面。

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实行考核奖励扶持政策

2019年10月开始施行《海盐县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汇总通报、年度综合考核机制。目前已对2019年四季度、2019年年度、2020年一季度、2020年二季度全县物业管理项目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在考核基础上,落实奖励扶持措施,目前已对2019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物业管理考核优秀项目进行奖励,涉及物业项目40个、奖励资金92万元;对保障房项目物业管理进行扶持,涉及物业项目4个,扶持资金34万元;发文对32名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加强物业服务信用管理,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诚信经营自律公约。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9家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县房地产业协会物业专委会,并签订诚信经营自律公约。通过行业自律,提升服务品质,推进我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物业服务信用体系。完成2019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及审核;对全县38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管理(其中本地企业12家,异地企业26家),通过对企业通报表扬等良好信息和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的征集,经过综合授信,本地12家物业服务企业授信等级均为B级。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指导业委会通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近年来已有天鸿名都、邮电新村、贝沙港湾等16个项目更换了物业服务企业。

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业主自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盐政办〔2019〕29号文)要求,在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自治机制和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党群微家”等居民议事平台47个,居民志愿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约有300余位业主主动对接物业企业参与小区管理,更有业主发动居民提供物资捐助。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 29 日

(联系人:朱群峰,联系电话:86023625)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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