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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再办理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0-10-19 19:12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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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益芬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费缴纳 推进城市小区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确定为2020年度跟踪提案。经研究,现将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费用的按时、足额收取对于保证小区的健康运行以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物业行业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也碰到了诸如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拖欠或拒缴物业费导致物业纠纷等问题,制约了物业行业的全面发展。为此,各级政府也在积极探索,通过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加强住宅小区服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立质价相符的机制等多种措施改善广大业主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一、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部分居民因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较差而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让居民享受到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乐意为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支付相应的价格是我们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出台政策措施,规范物业行为。2019年以来,我县已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海盐县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我县2019年7月正式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将经法院确认属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等失信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切实加强居民的自律意识,推崇社会诚信美德。

(二)全面开展监督考核,落实奖励扶持。2019年10月开始施行《海盐县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汇总通报、年度综合考核机制。目前已对2019年四季度、2019年年度、2020年一季度、2020年二季度全县物业管理项目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考核基础上,落实奖励扶持措施,目前已对2019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物业管理考核优秀项目进行奖励,涉及物业项目40个、奖励资金92万元;对保障房项目物业管理进行扶持,涉及物业项目4个,扶持资金34万元;发文对32名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7月31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发文成立了县房地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产权转让过程中,买卖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就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等。8月3日,两名有多年社区管理及矛盾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正式入驻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工作。

二、编制地方服务规范,适应居民消费增长需求

为加强住建部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的行业管理,我局积极指导各小区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管理模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实现物业服务费正常增长机制。

目前,我局牵头起草的《海盐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已通过专家审评,并根据审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后续将指导物业行业协会测算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推行物业服务费分级定价,并将收费标准公开发布,供小区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作参考。《海盐县实施物业服务住宅项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已完成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下一步将发文实施。以适应居民对住宅小区高质量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增长需求,让居民明明白白地消费。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居民文明素养

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利用各镇(街道)、社区和物业小区的宣传阵地,针对性地制作和发放物业知识海报、漫画图册等宣传资料,加大居民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逐步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9 日

(联系人:朱群峰,联系电话:86023625)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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