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0-01129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文件编号: | 盐环函〔2020〕1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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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华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治气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海盐县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海盐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7%,PM2.5年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四年领先全市,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二级质量标准。 2020年1-6月份海盐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6%,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并且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在工业重点区域建立“3+X”监测体系。根据《嘉兴市新一轮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沈荡镇率先建立“3+X”监测体系。目前已完成固定式监测系统、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系统的建设,并配备了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2台。走航监测系统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大力推进中。现阶段,正积极推广重点企业及收集、处理率较高的企业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海盐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工业炉窑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3+X”监测体系的建立,充分利用了科技手段,精准查找污染源,率先在重点区域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开展环境执法。 (二)全县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化管理全覆盖。全县工地围挡、主要道路沿线、外脚手架外侧,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工地内购置雾炮机,在必要时采取降尘措施。施工期间每天分时段开启(雨雪天除外)喷淋(雾)系统,每天至少进行4次洒水车洒水;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段,开启喷淋(雾)系统和雾炮机等降尘设施设备。在我县在建工地上,建设在线扬尘示范工地,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对接第三方运维公司,安装建筑工地现场监测设备,对PM2.5、PM10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至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执法队定期开展扬尘大整治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范的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减少工地扬尘对空气的污染。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海盐县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意见的函》(盐交〔2019〕76号)文件要求,对老旧营运货车进行淘汰,从源头上控制移动污染源的排放。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利用“遥感检测和黑烟抓拍”系统,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排放联合执法检测行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货车及时下达维修通知书,确保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 (四)加强源头管控。为了提高企业废气收集、治理能力,蓝天保卫战、“五气共治”等项目正在大力推进中。为加大夏秋季VOCs排放重点企业生产管控力度,综合考虑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工业企业所处区域和气象条件,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实施精准化、差别化错时生产,为我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五)建设大气环境监管平台。目前已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其范围覆盖全县。该系统可实现所有站点联网,实现监测结果自动上传,数据审核、空气质量日常报表自动化,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报警,并能够对所有空气质量结果统计并生成评价报告。对各个阶段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对比,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空气质量变化规律,为预报预警提供数据依据,为数据研判实现智慧治气提供重要支撑。 (六)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各种渠道将监测情况及有关数据真实客观地公布给市民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现阶段,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微博和微信推送、各政府网站、网上查询、现场公示等方式及时准确的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市民群众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反馈信息,如发微博、拨打热线电话等。借助互联网以及高科技手段,大大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效率,拓宽了信息反馈的渠道。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公开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0年7 月31日 (联系人:周凤佳,联系电话:86119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