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海盐获评首批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 发布时间: 2020- 01- 08 0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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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王 慧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与示范区认定名单,海盐县被认定为首批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武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被认定为首批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据了解,海盐目前是全市唯一通过该项认定的县(市、区)。

据悉,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创建,是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持续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有效集聚资源要素,加快促进浙江农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前期竞争性申报、评审,省农业农村厅于2018年11月发文公布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创建名单,海盐县位列其中。

自列入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创建以来,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三调整、三治理”,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将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县对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并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有力促进了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协调统一,使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19年,海盐县在全省首创发布《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3个县级地方管理标准,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60%。新增无公害产品认证11个、绿色食品2个,全县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率达5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完成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170吨,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日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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