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05 16:01
  • 发布单位:县民政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民慈〔2018〕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征求《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反馈至海盐县慈善总会。

公示日期: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

联 系 人:许虹梅

联系电话:0573-86037764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梅园路123号

邮    编:314300

附件: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9月5日

 

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慈善分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沈荡镇万好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是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慈善服务新平台,是衔接政府、慈善组织及服务对象的枢纽型载体。建设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层基础,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充分激发基层慈善工作活力,有利于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增强慈善服务精准能力,有利于落实政策举措,有效解决慈善领域困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慈善事业形成示范先行、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实体运作。慈善基地可以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日常运作;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引导社会参与,提升慈善绩效。在县级层面建设的基地负责各镇(街道)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工作,不列入申报和考核,建设经费由县慈善总会出资,建设完成后由县慈善总会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本意见适用于在镇(街道)层面基地的建设。 

(二)注重特色。慈善基地建设要体现特色,县级层面的基地要围绕指导镇(街道)级基地建设、开展培训交流、公益慈善组织孵化、项目策划管理、文化策划宣传、信息交流等六大功能;各镇(街道)基地要以精准帮扶为导向,引入或培育优秀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助力脱贫功能,通过两年时间逐步建立起1+X的海盐模式,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共建共享。慈善基地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热心企业等资源实现衔接共建,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项目引入、组织培育、资金筹集、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慈善基地品牌,强化慈善资源绩效,建立健全发展长效机制,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慈善新局面。

三、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

(一)选择范围

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自愿建设慈善精准帮扶基地以帮扶贫困户的主体。

(二)选择条件

1.基地主体为全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业及其它组织,依法注册或登记2年以上(含2年)的单位;

2.基地主体必须要有奉献和回报社会的善心、爱心和责任心,有帮助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和能力;

3.基地主体已具一定规模,且在周边有较大的影响力,有自主品牌,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4.在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农业订单、就业合同、代销收购合同、爱心岗位合同等;

5.基地主体法人懂管理、会经营,有创业精神,有一技之长,有现代农业或企业管理理念和组织能力,在当地能起到创业带头和示范作用;

6.基地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环境优美,能符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要求,有助于乡村振兴;

7.基地帮扶对象以本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为主的贫困户,必须在10户以上(含10户)。   

(三)选择程序

慈善帮扶基地经营主体申请(详见附件1)、镇(街道)慈善分会推荐、县总会审核、各镇(街道)公示、各镇(街道)慈善分会与慈善帮扶基地主体签订书面协议书,协议书一般为三年一签,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详见附件2和3),不合格先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当年度的奖补资格和第二年度的申请资格。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对各镇(街道)确定为慈善精准帮扶基地的,县慈善总会组织考核,考核90分以上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的定为良好等次,60-80分的定为合格档次,根据考评结果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5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基地所在镇(街道)慈善分会一次性给予5万、4万、3万元的配套资金。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整改,暂不补助。奖补资金的60%以上(含60%)必须用于慈善帮扶基地的帮扶对象,剩余可作为基地管理费。获得县级以上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命名的,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帮扶对象条件及帮扶类型

基地帮扶对象以全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为主的贫困户。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实行“一户一策”,按照就业、生产、代销、救济和其他公益活动等类型进行帮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开展基地建设。

(一)就业型。对无农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安排就业,领取劳动报酬,或免费提供农田使用、种苗(畜)、技术等办法实施帮扶。

(二)生产型。对有农地、有劳动力的,可通过四种途径帮扶其发展生产:一是无偿提供种苗(畜),化肥农药等;二是劳动技能培训,免费提供信息、上门技术传授;三是免费提供基础设备设施等;四是以土地入股基地建设。

(三)代销型。采取产品保收、价格保底等办法,收购或代销农副产品,解决贫困户销售难问题。

(四)救济型。对老弱病残等,可通过慈善分会爱心公益岗位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救济。

(五)其他公益活动。如为慈善、同行、贫困群体免费提供观赏、培训、科普、采摘、赠送农产品等公益性活动。

 五、工作要求

 围绕“一块牌子”、“两本台账”、“三项制度”、“四个上墙”,对基地进行规范管理,提升公信力。

(一)一块牌子。即有一块醒目的标志牌,简要介绍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基本概况。

(二)两本台账。一是慈善帮扶资金专用科目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得当;二是帮扶手册,内容包括帮扶对象的姓名、家庭住址、经济状况、帮扶项目、年度增收对比等。

(三)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帮扶工作制度,明确帮扶目标,基地主体必须与帮扶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帮扶的具体类型、措施、双方责任、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二是建立回访制度,定期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每年年末按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帮扶效果、回报社会等内容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四)四个上墙。做到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基地产业规划、帮扶工作制度、帮扶对象名单四方面内容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社会公信力。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村(社区)慈善组织要深化认识,建立帮扶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分管领导、基地负责人、农技人员组成,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交流沟通工作。

(二)提升办公条件。要有一定面积的活动场地,供办公及培训使用。有帮扶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三)做好工作考核。县慈善总会出台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每年对全县所有基地组织一次考核,适时开展星级评选,以奖代补。

(四)培育宣传典型。树立典型示范意识,培育、挖掘一批帮扶成效显著、爱心事迹生动、创新成果突出的典型,广泛宣传。

 

  附件:1.海盐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申报表

                  2.海盐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考核办法

                  3.海盐县慈善总会精准帮扶基地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海盐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申报表

 

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基地名称


基地

具体负责人


联系方式


拟帮扶户数


拟投入专项资金(万元)


基地类型


基地详细地址


基地专项资金主要用途


申请报告(简述,可附页)

详见附页

镇(街道)慈善分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海盐县慈善总会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海盐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考核办法(试行)

 

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采用年度考评制,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慈善精准帮扶基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条件、规范管理、帮扶实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

三、考核办法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每年11月上旬,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对各镇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进行检查打分,并将打分表交县慈善总会,由县慈善总会结合各分会检查情况,组织对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进行考核,确定最终得分。

考核结果根据总得分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结果作为该年度奖补资金下拨或取消基地资格的依据。

若基地主体涉及违规、违纪、违法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侵害贫困户权益等现象,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基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开始试行,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海盐县慈善总会精准帮扶基地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考核分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1

基本条件      (20分)

帮扶任务

基地帮扶贫困户符合帮扶条件

10

完成帮扶任务数且达到帮扶条件的为满分;未完成任务数的取消基地资格,发现有不符合帮扶条件的,每1例,扣5分;



基地规模

保持申报或签约时的基地生产面积,产品销售渠道稳定或基地工作岗位(含爱心岗位)等稳定

4

基地生产面积保持且产品销售渠道稳定不变的或基地工作岗位稳定的为满分;每减少10亩或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等不稳定的,扣1分;



周边环境

环境优美,符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要求

4

基本形成绿色农业生态环境的为满分;发现有“脏、乱、差”现象的扣1-2分;



活动场地

有基本的会议、培训、活动场地和相配套设施

2

有能满足一定规模的活动场地和配套设施的为满分;达不到的扣0.5-1分;



2

规范管理      (25分)

标牌清晰

设立标志牌,简单介绍基地概况

2

标牌清晰、醒目,介绍内容清楚的为满分;没有标牌的不得分,标牌不清晰、不醒目或介绍内容不清楚的扣0.5-1分;



制度制定

建立“三项制度”,做到“四个上墙”

2

已建立和做到的为满分;制度缺项(不完整)或未上墙,每发现1例扣1分;



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到责任明确

2

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明确为满分;未建立领导机构、未明确分工扣1分,责任落实不到位扣1分



台账记录

建立规范及时的台账并做到专款专用

4

会计核算规范、支出信息真实、台账内容完整、专款专用的为满分;每发现1例不规范或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扣0.5-1分;每发现1例信息不真实的扣2分;



协议签订

与每位帮扶户签订分类帮扶协议

2

按要求与帮扶户签订帮扶协议的为满分;每发现1户未按要求签订的,扣2分;



资金使用

年初有资金安排计划;过程实施公开透明;资金60%以上(含60%)服务于基地帮扶对象;每季度上报

6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建设资金的扣3分;实际资金投入少于5万的,未按要求使用资金的扣3分



档案登记

详细收集且及时如实登记每位帮扶户的个人档案资料

2

按要求登记每位帮扶户个人信息并归档的为满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1例扣0.5-1分;



问题搜集

定期走访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搜集问题,做好整理

2

每季度一次走访了解帮扶户情况并记录相关问题等信息的为满分;少1次扣1分;



协调解决

各基地对搜集的问题召开针对性的会议,有方法、有措施

3

解决问题有成效,落实较好的为满分;无问题搜集,无解决方法的发现每少1次扣1分;



 

 

3

帮扶实效      (43分)

技能提高

定期组织各类技能培训和上门业务指导,贫困户劳动技能得到提高

3

有组织技术培训和上门业务指导的得满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扶持方式

实施农业订单、就业合同、代销收购合同、爱心岗位合同等,着力解决贫困户就业、销售等问题

5

有解决贫困户就业、各类订单合同的产品及时收回、产品无积压或损失的为满分;否则视解决情况扣2分或不得分;



物资发放

按时发放生产资料或就业工资给每位帮扶户

5

按时发放各类生产资料或每月按时发放工资给帮扶户的为满分;未达到要求,每发现1例扣1分;



收入增加

帮扶户每年收入明显提高

13

帮扶户年收入增加达到15%以上为满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



基地规模

基地帮扶贫困户必须10户以上(含10户)

10

10户以上(含10户)4得;20户以上(含20户)6分;30户以上(含30户)10分



辐射效应

主动分享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有计划的带动周边镇(街道)造血扶贫

2

基地已成功带动周边镇(街道)造血扶贫且取得成效的为满分;未达到要求的扣0.5-1分;



回馈社会

主动开展公益活动

5

一年有两次以上的为满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没有的不得分;



4

社会评价      (12分)

农户评价

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反馈帮扶户评价

10

评价均反映良好的为满分;未到达要求的,每发现1例,扣2分;



群众评价

对基地所在的村(社区)、镇(街道)的群众通过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服务和知晓率评价。

2

评价为知晓,反映良好的为满分;未到达要求的,每发现1例,扣0.5分;



合计得分

100



附加分

基地户帮扶经验被县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报道的,县级1篇加1分,市级1篇加2分,省级以上1篇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