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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19-09-10 16:11
  •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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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菊斌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做好红益村部分农户搬迁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品——海盐大头菜保护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以红益村为主要区域的“海盐大头菜”历史悠久,工艺传统。2002年,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红益村党总支书记蒋关良与村里32户大头菜种植农户组建了海盐红益大头菜合作社。2006年9月“红益大头菜”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为无公害农产品,2007年海盐大头菜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我县唯一的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海盐大头菜制作技艺列入市县级非遗名录,也为海盐的传统特色农业增添了一抹色彩。

一、目前大头菜产业发展主要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销售渠道狭窄。近年来,由于大头菜深加工企业发展滞后,传统的生产工艺(腌在缸里,团在甏里,每坛12-13公斤)难进超市,只适应农贸市场散卖,失去了占领市场的先机,只能销往海盐、嘉兴、平湖、嘉善等较近的农贸市场,大头菜产业规模逐渐减小。

(二)种植面积减少。2018年红益村启动新农村搬迁后,大头菜种植户由原来的300多户减少至目前的130多户,面积从最多时的3000多亩缩小到现在的300亩左右,户均约2.3亩。

(三)加工场地受限。由于大头菜加工需要较大场地,搬迁后农户的住处没有较大地方放菜,而红益村拆迁地块腌菜、存菜场地紧缺,许多想种大头菜的农户,因无场地做菜和存菜,而放弃种植。

二、大头菜保护情况

为了使我县唯一的地理标志产品不至面临失传,近年来,县镇两级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大头菜的保护工作。

(一)大头菜文化保护初现成效

由红益村出资建造“大头菜文化馆”,以传承海盐大头菜文化。该馆将以“海盐大头菜”为核心,展出海盐大头菜的历史、发展和制作工艺等内容,并以体验式的展示,展出大头菜传统制作工具、制作步骤,让参观者有更直观的体验。

目前,大头菜文化馆主体建设已经建设完成,接下来,将对大头菜文化资料和工具进行收集整理。

(二)大头菜实物保护稳步推进

1.规范种植标准。2005年制订了大头菜种植标准,2018年又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等待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批复。新标准发行后,将要求农户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并做好田间档案登记。

2.实施种子提纯复壮。海盐大头菜属地方品种,以前大头菜种子都是农户自己留种繁育。2007年武原农技站在省农科院的帮助指导下,开展了大头菜种子提纯复壮工作。2008年提纯复壮的大头菜种子,供应全村大头菜种植户,明年计划再与有关科研部门合作进行大头菜提纯复壮工作,以保护大头菜种性的不退化(标准的大头菜为椭圆形)。

3.安排大头菜制作场地。针对大头菜腌制和存放场地紧缺困难,武原街道办事处积极进行协调沟通,目前,已将红益村原惠尔斯食品厂地块(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暂时租借红益大头菜专业合作社使用,用作农户腌制和存放大头菜的场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鼓励示范带动,提升大头菜合作社发展。切实发挥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与发展,鼓励合作社带动农户实施大头菜产业发展项目,开发新产品,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带动农民增收。对大头菜种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头菜深加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在建设完成后按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二)加强招商引资,推进大头菜精深加工。进一步扩大招商范围,在去年上海招商的基础上,将招商范围扩展到杭州、湖州、江苏等地,积极引进海盐大头菜种植主体和精深加工项目主体。将大头菜深加工项目列入我县农业招商项目库,并将该项目放入招商手册,以期引进1-2家蔬菜深加工企业实施大头菜深加工项目。

(三)加大宣传力度,延伸大头菜销售渠道。以展销会、品鉴会的形式积极推广海盐大头菜,支持海盐大头菜扩大销售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线上线下多方位拓宽销售渠道,提高海盐大头菜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在大头菜深加工的基础上,鼓励主体通过创建品牌,完善包装,规范质量安全体系等措施,逐步打入各大超市及上海、杭州等地市场。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