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19-09-10 16:10
  •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许燕平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现代农业的生产条件

近年来,我局围绕“治水、治气、治土”,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16-2018年三年累计化肥减量829.5吨,农药减量56.44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显现;完成5家规模养猪场美丽牧场创建,巩固提升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完善死亡动物收集处理机制,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稳定在90%以上;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县基本杜绝了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得到提高,海盐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2019年我县以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创建为契机,围绕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三调三治理”,即推进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机制三大“调整”和养殖业污染、农业投入品、田园环境三大“治理”,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绿色农业发展。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有效提高耕地质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十二—十三五”期间,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任务27.59万亩,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已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34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约30%。2010至2020年我县计划建设圩区23个,保护区域总面积19.10万亩,总概算投资7.5亿元,目前已实施圩区19个,建成保护面积17.6万亩,建成排涝闸站总计148座,水闸60座,圩堤223.40公里,总排涝流量196.574立方/秒,概算投资6.5亿元。圩区整治使农村防洪排涝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有效保证了圩内安全,减轻了工农业生产洪涝受灾损失。

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政策到位保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分工合作,按各条线建设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任务,有力保障项目建设进程,有效发挥作用。如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增产项目,按发改投资〔2010〕2123号规定,投资标准为1500元/亩;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按浙财农发〔2017〕3号及浙财农发〔2016〕3号规定,投资标准为不高于1500元/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按盐政办发〔2017〕65号规定,投资标准为建设类项目亩均补助额度不超过2500元,县水利局圩区建设项目按盐水〔2011〕102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72期规定,按工程实际投资(不含政策处理)扣除省级以上补助后的80%予以补助。

二是规划落实抓推进。因机构改革,将原有粮食增产项目、农综开发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小农水项目有效整合,统一纳入农田建设管理,根据浙农专发〔2018〕125号、农建发〔2018〕1号规定,由农业农村局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能。下一步,结合我县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严格执行农田建设管控政策,制定完善相关办法,在原有规划基础上,认真梳理,积极与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对接,补齐短板,完善项目储备,落实年度建设任务,提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不断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

二、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技推广服务创新优化,以农民需要和产业技术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优化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全面激发我县基层农技人员为农服务活力,全面提升我县农业技术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农业绿化、农村美化和农民转化。我县从2009年开始认真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开展已有10年,构建了“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基地)-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了覆盖县、镇(街道)、村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2018年重点围绕4个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新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5%以上,聘请5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落实80名农技指导员,培育320个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3200个农户,建设8个科技示范基地,2018年项目计划总投资11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是夯实农技推广服务平台。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继续做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基地基础上,探索建设农业绿色高质量的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基地要加强与农业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每个基地开展技术展示示范不少于4次。围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选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落实县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下沉,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不少于3项。

二是优化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根据省里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技术需求,推介发布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年度农业绿色高效主推技术,形成操作规范,落实到各个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组织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开展“五联五送”活动,推动农技人员更好地服务农民。利用移动互联网通讯工具,组建集专家教授、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生产主体为一体的线上“朋友圈”。优化中国农技推广APP运行管理,截至目前,我县农技人员APP安装率达到100%,位列全市第一。实现农业系统管理人员、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互联互通,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和农民。同时落实专门人员,录入团队专家名单,更新农技知识库,开展咨询问答和在线服务,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管理。

三、注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

我县紧扣“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时代主题,探索人才培育机制与模式,构建了“海盐话家育老农、青农创业联盟育新农、县与高校联盟育知农”三大培育平台,大力推进农民培训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截至2018年,通过三大培育平台,全县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6104人次,1450名农民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601名农民获得海盐县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1427名农民获得农民大学生毕业证书(其中委托嘉职院、浙江农林大学培养的农民大学毕业生92名),930名农民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其中中级50名),7627名成人高中生及成人中专生获得“双证”,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是打造农业主体管理者特色培训项目。2018年,我局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培训力度,把培训班办到镇(街道)。通元、于城、武原、秦山、西塘桥成校分别承办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培训班,参训农民达200余人。在课程设置上,结合本县家庭农场的实际,不仅涉及经营模式、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还有针对性地指导如何进行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品牌创建等方面内容。培训师资坚持“土洋”结合,以“海盐话家”为主。培训方式上,采取理论与实践学相结合,参观考察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在聘请专家授课的同时,组织参训学员考察学习,到基地现场授课,实时操作,让学员在体验中学习,不仅开阔眼界,了解新品种新技术,也能学习先进的管理营销理念,实现取长补短。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市下达的任务,我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50名(其中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带头人培训项目50人)。到2018年止,近五年我县已有1450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培训机构,不断创新培训模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种类的新型职业农民,科学设计课程内容。注重实践实训、技能操作,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2017年我县出台《海盐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18年12月,我县共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01人,并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