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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19-09-10 16:10
  •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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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通元联络室: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03年起,我县先后出台了四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意见,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以经济薄弱村转化为重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在整个扶持过程中,海盐县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调整扶持方式,扶持政策从第一轮的村集体资产维修,到第二轮的以村为单位就地建设,第三轮的“镇域抱团”,再到目前的“飞地抱团”。整个村级集体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输血”到“造血”,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取暖”的发展过程。

2018年,我县9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经常性总收入为12839.62万元,年经营性总收入为8926.15万元。年经常性收入主要以经营收益、投资收益、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金收入为主。其中,村级集体经济年经常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村有24个,年经常性收入100-120万元的村40个,年经常性收入120-150万元的村14个,年经常性收入150万元以上的村21个。2019年,我县将出台新一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目标2019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经常性收入全部达到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

一、关于整合盘活各类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的建议。新一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中,我县将加大土地资源开发力度。支持村级组织盘活集体存量土地资源,优先申报土地整治、土地开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鼓励重点扶持村、一般扶持村加大土地整治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县城投集团按70万元/亩的价格统筹收购,重点扶持村、一般扶持村统筹收购指标均为3亩,所取得的收益主要投资于县级抱团项目。

二、关于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抱团开发项目的建议。2019年我县将继续大力实施跨区域抱团项目,计划每年新实施1-2个县级“飞地抱团”项目,由项目参与村占股,并享受保底分红。同时鼓励实施镇域抱团项目,要求各镇(街道)按照“一镇一策”要求,分别制订本镇(街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鼓励实施镇域抱团项目。每个镇(街道)在城镇商贸区、集聚新市镇新社区、产业园区,选择好的地块优先发展村级经营性物业组团(抱团)项目,镇域抱团项目参与村须按投资比例明确股权,实行保底分红。

三、关于鼓励兴办各类服务型经济实体,多渠道培育收入来源的建议。新一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意见中,我县将探索多渠道创收模式,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和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通过资源开发、生产服务、村庄建设等途径,千方百计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农业设施大棚、粮食烘干、仓储等农业设施,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依托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收入;通过实施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创新业态,增加可持续收入等。

谢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做好工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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