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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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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士妹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村(社区)基层工作压力减负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5月-9月,我县组织开展了“三多”清理回头看工作,该工作主要由县纪委牵头实施。2018年10月至今,我县展开了基层“七多”问题清理与整顿,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前期由县委办牵头落实,并具体负责工作台账的初审工作,后在“三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转为由县民政局牵头,仍由县委办具体负责工作台账精简工作。2019年4月,县纪委对我县“七多”问题开展督查工作。经过前期摸底,各县级部门、镇(街道)对本部门及有关下属单位上报工作台账总数139项,经梳理去除未布置或同类项,工作台账为111项。其中,国家、省、市要求或因上级部署县级对应设置的24项,对其余87项工作台账进行清理,台账小项归入大项进行合并清理,日常工作记录、痕迹留存等取消,县本级保留47项。 同月,县委办再次发布通知开展自查,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前期汇总的需要保留的工作台账再次核实保留或者取消意见,目前正在汇总中。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和省、市、县“三服务”活动部署要求,切实减轻村(社区)反响强烈的负担过多过重问题,我县成立了基层减负组,由县民政局牵头落实,负责机构牌子、上墙制度、职责事项等清理工作。 5月,我县出台了《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减少文件简报和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和考核,严控管好镇(街道)、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机构牌子、制度上墙和政务APP(公众号),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5个方面20条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同月,县民政局与县纪委联合开展村(社区)机构、牌子、制度上墙清理现场指导与督查,共分四组,实地走访全县123个村(社区)。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酌情考虑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力量。2018年,我县出台了《海盐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条》,其24条明确规定:“按每个城市社区6至12人的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同时,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第五条:“规范人数配备。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社区户数超过2000户的,每增加300至400户可增配1人,原则上按每个社区6至12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员额指标单列管理。”目前,该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2018年至今,我县经过几轮社会招考后,目前各社区专职工作者均在6人以上,逐步配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同时,我县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助推社区治理项目下沉,由社工机构开展各项服务,并结合“七多”问题清理整顿,明确村(社区)职责范围,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能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你们对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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