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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19-08-27 15:07
  •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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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爱萍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的建议》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为抓手,使之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为促进区域和谐发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三优”海盐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注重政策保障。2016年我县出台《海盐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盐委办发〔2016〕42号)和《海盐县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盐政办发〔2016〕31号),为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注重能力提升。加强对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鼓励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水平。注重本土社区领军人才培养,武原街道宜家社区书记李均敬参加全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培训,沈荡镇新丰村孙国平、董司村杨飞飞参加全省农村社区负责人示范培训班,枣园社区王璐和百可社区沈宏峰参加全国社区工作者培训,同时推荐12位社区社工参加“嘉兴市社工人才培养和服务项目”的定期培训,推进我县社区领军人才培养。目前,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持有社工证363人,其中中级80人,初级283人。17家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2017年海盐县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12家获得小额资助,占总资助项目的41%,与2016年同比新增33.33%,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待遇支持。连续两年对于取得国家级社工证书的由县委社工办直接给予高级2000元、中级1000元、初级500元奖励,同时,所在单位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同时对聘用在村、社区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含大学生村官),国家级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职称补贴,嘉兴级分别给予每月30元、50元和100元的职称补贴。并努力拓宽社区干部晋升渠道,每两年一次公务员向社区干部定向招考,社区主职干部达到一定条件和工作年限退休后可以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每一届1-2社区干部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社区工作者年休假补贴及职工疗休养制度的财政预算”。2018年1月,县民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该《意见》对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定位、选任聘用、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考核、待遇保障(包括政治待遇、薪酬待遇、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等)都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将对该《意见》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并将该《意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你们对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民政局

2018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