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盐自然资规发[201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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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 剑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 郑桂红同志任局监察室主任; 许晓东同志任局监察室副主任; 彭郭英同志兼任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许 婷同志任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张燕平同志任局调查确权登记科科长; 宋云华同志任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科长 ; 周伟忠同志任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 徐小源同志任局林业与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 谢 舒同志任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范黄芳同志任局海洋管理科科长; 王 泷同志任局执法局局长; 林小卫同志任县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 康金明同志任县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保留正股长级); 顾伟东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崇民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科科长(副股长级); 孙凌芸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副股长级); 朱燕娟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副股长级); 黄 琳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股长级); 陆 健同志任县统一征地办公室主任 ; 滕 飞同志任县统一征地办公室副主任 ; 谢军叶同志任县土地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卢剑峰同志任县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 ; 周贤宾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 沈 啸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 马建成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 刘 茂同志任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陈为群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所长; 金海凤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钟振华同志任武原国土资源所所长; 陆叶琴同志任武原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陈益新同志任沈荡国土资源所所长; 金 卓同志任沈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沈伟华同志任百步国土资源所所长; 印许贤同志任通元国土资源所所长; 沈海明同志任通元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殳文祥同志任秦山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连峰同志任秦山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张宏伟同志任于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徐 勐同志任望海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祝春艳同志任澉浦国土资源所所长; 许玉婷同志保留副股长级。 上述同志任期三年。原海盐县国土资源局聘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重新发文。 2019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