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体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盐政办发〔2019〕32号
FHYD01-201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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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全县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协调发展,服务和推动“健康海盐”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坚持资源共用、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体教融合运行机制,大力提升体教融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1 年,在保证学校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基本完备训练与竞赛体系,逐渐完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教融合推进机制和制度完善、注重实效的体教融合发展格局。 到2025 年,力争培养县级以上名优体育教师不少于15 名、名优教练员不少于 3名,创建体教融合特色学校不少于 5所、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不少于 2 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覆盖率达40%以上,中小学体育特色“一校一品”覆盖率达 80%以上,城区小学“一校多品”全覆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 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场地综合利用体系。 1.加强学校场地现代化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对照现代化学校建设的体育设施标准,全面提高室外运动场地、室内体育场馆建设水平和体育设施设备的配备水平,新规划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教学区域应按相对分隔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2.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优先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面向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一校多品”学校的室内外体育场地要合理利用、资源共享,确保各个项目均衡普及发展。 (二)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普及推广服务体系。 1.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围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按照“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的理念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发学校体育传统项目与优势项目的校本课程,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实现每个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形成校园体育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根据学校特点,积极推广“一校一品”和培育“一校多品”的校园体育模式,力争每所学校有一个特色训练项目,每个训练项目有两所以上的学校开展,有条件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校训练项目的梯队建设,形成富有区域特点的校园体育文化品牌,提高学生体育素养。 (三)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阵地建设体系。 1.大力培育发展体教融合特色学校。建立一批在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发现和输送体育特长生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体教融合特色学校。发挥特色学校在促进校园体育普及、推动学校运动队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体教融合特色学校创建命名、动态等级评估、分级补助工作机制,强化品牌建设,逐步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创建水平。 2.积极推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设。把与新型体校建设相结合、承接县级运动项目布局的学校作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的建设重点,并在场馆建设、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招生方面予以倾斜。选派专业教练员与学校体育教师组建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并以基地学校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3.加强少体校及训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强化少体校及训练基地的设施及师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引导职业体育俱乐部等社会力量建立后备人才梯队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同时与小学、中学签订联合训练项目协议,挂牌成立县少体校训练分校(训练点)。坚持教学管理与训练管理相结合,形成“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练得成、出得去”的良好办训局面,实现运动员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体育竞技等方面的综合提升。 (四)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体系。 1.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年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等体育活动。体育、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实施省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四大联赛,进一步完善校、县两级学生体育联赛体系。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以县青少年高水平竞技类比赛为引领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组织开展各项目青少年体育比赛,开展 8 个以上比赛项目,其中乒乓球、篮球、足球、田径及游泳为必须开展的比赛项目。 2.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不断完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风险防控制度、青少年体育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制订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青少年综合保险机制。加强青少年体育安全教育、科学化锻炼与训练培训,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五)建立健全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体系。 1.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标准,配齐配足体育教师。积极探索创新体育教师招聘办法,推行先专业技能测试后文化测试的招聘考试流程,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具有专业运动队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在课余训练中表现优异的,在职称评定、评优中给予倾斜。全面实施体育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专业性强的各种短期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裁判员、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名师等。 2.夯实体校教练队伍基础。体育部门要根据项目开展情况配备必要的教练员,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参与到特色训练项目,发挥其长处,弥补少体校教练不足的短板。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盐县体教融合工作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政策规章,敢于打破部门制度制约,对体教融合工作开放“绿色通道”。 (二)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体系。 将体教融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参赛办赛、器材购置、训练指导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积极拓展在人才培养输送、训练竞赛成绩、业务训练活动等方面的供给渠道。在经费补贴、场地利用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投身青少年体育训练,多渠道增加体育投入,改善青少年课内外运动条件。 (三)建立健全考核激励体系。 体育、教育部门要根据发展实际共同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在广泛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体教融合的考核激励体系,对体教融合特色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建立体教融合特色学校督导评估、考核检查机制,努力实现量化打分、综合裁定、科学评价。要对体育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俱乐部等加大经费、政策等扶持力度。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