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海盐县依法强制腾退500余亩鱼塘全力化解执行难


  • 发布时间: 2019- 07- 29 0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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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彦 明 徐梓钧

7月25日凌晨3时许,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海盐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与海盐县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已经踏上了前往澉浦镇围垦区的路。“之所以这么早是想跟烈日高温抢时间。”海盐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姜达明说道。

事情要从6年前的一份土地承包协议说起,2013年3月,杭州籍男子黄某在澉浦镇围垦区看到了养鱼的商机,于是跟这片土地的承租人嘉兴某农产品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2015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但黄某仍继续占用使用土地。2018年5月,该农产品公司向海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支付2016年至2018年的土地租金34万余元并腾退土地,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2018年底,该农产品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政府发出土地收回函件,但至2019年6月,黄某那边依旧没有动静,农产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前期我们发出两次腾退公告责令黄某自行腾退,但他不愿配合。” 姜达明说,“黄某称为将这片土地整理成鱼塘已投入了大量资金,至今未收回本钱,不但不肯支付租金,还要求农产品公司赔偿其损失,显然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用土地从事生产经营应该在投资前就考虑清楚租赁期限,短租不适合高成本投入,而且他的合同到期后也没再续签书面合同。”

据了解,涉案土地面积将近500多亩,共计15个鱼塘。考虑到涉案面积大、执行情况复杂,前期海盐法院进行多次实地勘察,协调海盐公证处,对捕捞、收购、定价等环节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为强制执行做好准备。7月24日早上6时许,执行干警与公证人员整装待发。此次强制执行行动还得到了海盐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人大代表、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

现场人员按照事先设计的方案,各自分工,迅速投入工作。“我们对鱼塘内水产养殖物的整个捕捞过程、称重过程、水产品重量登记过程进行全程拍摄,本着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保全工作。”海盐县公证处主任姜敏华说。

由于当天气温直逼38摄氏度以上,因此至下午3时,第一天的执行工作因部分工作人员出现中暑症状结束。为躲避高温,次日他们趁着夜幕继续腾退,目前涉案的15个鱼塘及旱地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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