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数领〔2019〕1号

  • 发布时间: 2019-07-23 17: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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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

海盐县人民政府(代章)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新引擎,聚焦“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目标,全面开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

至2020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全县、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体系。“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80%以上事项实现掌上办;“浙政钉”掌上执法、掌上基层应用实现基层全覆盖;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基层治理领域信息孤岛实现100%全打通;省以下部门专网实现100%全整合。

到2022年,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实现政府核心业务全覆盖,大数据成为政府处理复杂治理问题的有效手段。数字政府有力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集约共建。根据省市总体架构,按照全省一盘棋、一张网的要求,统盘谋划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城市大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

创新驱动、共享开放。以理念创新、流程创新、应用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从整体政府的视角,瞄准关键环节,优化重塑政府业务流程,打破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业务壁垒,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实现政务服务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治理,构建数字政府新型生态体系。

安全可靠、有序运行。统筹提升政府数字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和国产化自主可控体系,保障关键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安全。

二、基本框架

贯彻落实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7大体系。“四横”,即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应用体系,以及为业务应用提供一体化平台、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纵”,即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依托省市两级平台,推进县级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具体包括:

(一)业务应用体系

围绕全省统筹构建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六大领域业务应用体系,推进项目落地推广应用。统筹建设一批重要基础性通用应用系统,协调推进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接口,开发建设部门专业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业务联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政府履职数字化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

(二)应用支撑体系

基于统一的公共支付、公共信用、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签名)、电子归档、地理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通用组件,推进县级业务共享应用建设。

(三)数据资源体系

依托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平台等设施,开展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共享、开放,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

(四)基础设施体系

统筹利用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视联网、信息安全及相应运维保障平台等政府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提高整体使用效益和融合共享水平,避免重复建设。

(五)政策制度体系

依据《浙江省公共数据与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完善涉及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开发、网上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制度,优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环境。

(六)标准规范体系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标准、技术标准、业务应用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等,制订完善我县政府数字化转型业务、技术和运行管理系列规范,推进标准规范落实。

(七)组织保障体系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政务数据管理机构改革,提升各级公务人员数字化素养,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营造改革创新的组织文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以全省统一的“浙里办”“浙政钉”为入口,围绕政府履职六大领域,建设“移动办事之城”“移动办公之城”,实现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掌上办,推动扁平、透明、移动、智能的办事、办公方式,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

1.经济调节领域。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管理数字化平台,加强工业经济运行、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空间规划、海洋经济、自然资源、“三农”发展、对外经济、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实时监测,提高经济调节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2.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共信用信息和重点行业、重点物品、重点企业等数字化监管平台落地应用,准确及时预警潜在风险,提高监管即时性和灵敏度。

3.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整合到“浙里办”APP。依托“一窗受理”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证照联办一表申请、一网办理,推进全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应用。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与投诉举报平台应用,深化政民互动和网络监督。推进精准扶贫、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旅游、法律服务、公共交通、社区服务、全民健身服务等数字化惠民应用。

4.社会管理领域。建设县级综合指挥平台,集成社会治理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城市运行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融合、交汇、分析、展示的大数据中心,推动基层事务在线运行、协同处置、闭环管理、全面可视和监测,提升重大事件应急协同指挥水平。推进全省欠薪联合预警系统、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落地应用。

5.环境保护领域。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数据归集和落地应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各相关部门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有力支撑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数字治理、精准治理、智能治理。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建筑节能减排管理、海洋生态环境、林业生态保护等专业化应用系统建设。

6.政府运行领域。依托“浙政钉”平台,全面推进政府部门移动办公,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在线培训、财政预算、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等数字化应用,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精简高效。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在政务服务、机关办公等应用,拓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应用,提升政府工作执行力和协同化水平。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拓展权力运行监察范围,强化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推进依法行政、清廉海盐建设。

(二)推进省市一体化技术支撑平台共享应用,提升电子政务集约化水平

全面对接共享省市分级建设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深化行业推广应用,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

1.共享应用支撑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可信身份体系、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共支付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移动应用开发平台、政府数字化转型运营管理平台、公共技术服务组件等应用支撑体系,为各类政务数字化应用提供统一的身份核验、电子签名、公共支付等服务。

2.共享数据资源体系。依托省市政务云平台、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和共享平台、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利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应用,为政府履职提供数据支持,为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3.共享基础设施体系。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资源集约共享。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进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和融合互联。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视频共享总平台。

4.共享安全保障体系。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依托全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体系、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开展事件分析、信息通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追踪溯源等,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个人和法人信息保护。

(三)推进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1.提升政策制度体系。贯彻《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机制。

2.强化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总体框架,贯彻执行省市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加强标准规范推广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

3.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在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和重大项目方案的指导、论证、评估。积极探索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大数字技能培训与考核,提升公务人员数字化素养。强化各业务部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主体责任,营造鼓励数字化创新的氛围。

四、重点工程

(一)推进经济调节数字化

1.推进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整合共享统计、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住建、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经济运行信息,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实现经济运行监测数据可视化应用,提高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的系统性、即时性、精准性、科学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省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自然资源空间数据以及发改、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共享空间数据,建立完整的自然资源空间数据资源体系,提供覆盖全县地上地下、过去未来的空间基础数据支撑与服务,为统筹全县自然资源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的信息工具和平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3.推进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做好全省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落地实施,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强化规划衔接协调,跟踪监测规划编制和实施进程,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积极推进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变更信息等,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5.推进智慧农业云平台应用。依托全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建立农业主体、农村“三资”、农业生产、市场行情、农技专家等基础数据库;推进农业业务过程数据与相关领域数据的整合和挖掘、分析,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经营联网预测分析体系;深化农业生产、美丽乡村建设等数字化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农机装备和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打造数字田园,建设数字植物(养殖、育种)工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推进数字财政建设。依托全省财税大数据平台,开展财政业务数字化分析监管,为财政决策、收支预测、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提供有效支撑。推进电子政务项目预审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在线申报和预审管理。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服务能力。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围绕以大数据赋能“利用国际内外两种资源,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商务大数据平台应用,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工作,加强数据资源、数据分析各环节建设和研究,提高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公共服务、决策支持的能力。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应用,推进新型贸易中心数字协同,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8.推进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依托全省审计监督大数据平台,推进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

1.推进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建设。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和“浙政钉”移动执法模块落地实施,组织编制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监管清单、裁量基准;建设信用重点监管名单库,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平台工具共用、监管信息共享、违法失信共管,实现一家发现、抄告相关、协同监管;通过关联分析内外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投诉举报、违法失信等主客体数据,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执法监管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2.推进重点行业重点物品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物品数字化监管平台落地实施,采用电子监管码、射频识别标签(RFID)、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产品加强监督管理,采集生产、使用、检验、检查、执法等环节有效信息,完善数字化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3.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各部门将信用信息应用作为必经环节嵌入相关行政管理事项,构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对公共信用状况优良的市场主体,实施容缺受理、办事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公共信用状况较差的市场主体,实施从严审核、重点监管等惩戒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实施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4.推进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电商主体数据库和信用库,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失信联合约束和惩戒;开展网络交易主体和网络交易行为大数据监测,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开展网络交易在线电子证据取证固证,为实施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以网管网”。(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5.推进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建设。依托金融风险监管平台,建立各类金融风险监测模型和部门会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实现监测识别、预警核查、协同处置、机构监管、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等功能,及时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各类金融风险。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排查模块,实现线上线下金融风险监测排查有机融合,增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三)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

1.深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完善一体化海盐政务服务应用平台,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快递送达,大力拓展掌上办事,推行“一证通办”,推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一窗受理”。按照一件事、一个系统、一个项目库的要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落地应用。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加快实施数字“单一窗口”,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户籍、车辆和驾驶人、出入境等领域网上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2.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做好政务知识库的维护工作,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政务咨询回复的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做好“浙里办”掌上咨询、投诉的应用和推广。(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3.深化医疗健康保障惠民服务。加快智慧医疗、智慧医保建设,实现居民电子健康卡与电子社保卡两卡融合、一卡通办。推进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医疗费用自助结算、诊间结算和移动终端结算。加强区域医学影像、检验、心电图、病理等共享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互通共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实现医保在线移动支付,促进医保公共服务数字化、业务经办便捷化、管理精细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4.大力推广“互联网+社会保障”。推进全省社保卡线上统一服务平台和人力社保部门“电子档案袋”落地应用,推进数据信息在扩面管理、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经办、服务方面的应用,实现养老保险待遇网上自助测(估)算。(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5.加快建设数字教育。推进“之江汇”教育广场落地应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构建覆盖各个年龄层次、面向终身学习的大教育资源,建设互联网学校、家长学校和教师发展学校,为每一位学习者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打造开放众筹、汇聚极致、满足师生家长个性化需求的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推进综合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综合交通系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做好全省综合交通应急指挥系统、联网售票系统、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系统落地应用,为群众高效、便捷、安全出行提供支撑。推进城市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管控的新型智能交通管理体系,方便公众出行、缓解城市拥堵。(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7.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着眼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梳理各相关部门救助职能,做好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实现救助数据即时归集,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救助对象更早发现、救助工作更快开展、救助行动更为精准,避免救助不足和重复救助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8.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全省文化和旅游基础数据资源目录,采集和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数据,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及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馆藏资源数字化。基于全省一体化文化和旅游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资源一张图导览。全面提升智慧文旅管理、服务、推广及体验水平,加快发展智慧文旅景区。推进全民健身地图、全民健身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推进社会管理数字化

1.推进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建设县委县政府综合指挥平台,集成县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于一体,实现对基层治理、生产安全、城市管理等协同指挥,建成县委县政府综合的决策支持平台、风险预警平台、指挥调度平台、共治服务平台、数据集成平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数据办,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2.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完善,打通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基层治理信息数据一网统揽,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分析研判等深度应用,实现网上网下事件闭环式管理、自动化流转、联动式协同、可视化指挥、智慧化分析。(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3.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拓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城市管理、行业监管中的应用,汇聚智能化感知设备获取的海量数据和系统业务数据,构建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实现城市运行状态预判、预测、预警、监测、日常管理和应急联动指挥。(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4.推进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覆盖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决策指挥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智慧用水、远程监控、智能预警等火灾防控新技术、新产品、新手段,汇集各地智能防控系统数据,提升分析研判和靶向防范能力,实现数据资源汇集整合、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火灾形势预判预警、灭火救援精确指挥、社会监管协同合力、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5.推进云上公安智能管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员智能管控,提升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精准化预警管控水平。加强重点车辆智能管控,为防范打击各类犯罪和动态管控重点人员提供数据支撑。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物品智能管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提升涉毒违法犯罪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通过数据的融合计算,预警涉毒行为、异常行为和热点区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推进水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水利业务数字化和水利工程智能化管理,加强河湖塘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和运行监控,全面监测降雨、河水位流量、可用水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农村饮用水和水域等情况;探索建立用水户和区域用水预警体系、洪水预报预警体系、工程联控联调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水保障,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决策支持。(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一总两分、四网四平台”模式,依托视联网技术,推进县级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联网,提升视频信息智能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

1.推进生态环境主题库建设。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清单,建立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的共享常态化机制,实现全县范围内跨部门、跨层级的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基于全省污染源数字化档案库,实现全县各类污染源管理“一源一档”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2.推进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一张网”建设。做好全省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一张网”落地应用,实现对全县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土壤、海洋、辐射、生态环境状况等环境全要素进行实时态势感知,并对各类数据进行统一采集、存储、展示。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集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3.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一张图”建设。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一张图”落地应用,强化信息化调度、协同和指挥能力建设,为全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事前预警、事中研判、事后时空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强化追根溯源、污染推演、变化复盘、预警预测等功能,提高环境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4.建立自然生态资源监管“一本账”。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统筹监督管理为目标,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使用的自然生态资源综合信息监管系统落地应用,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协同保护,以及对土地、矿产、水、林木等资源要素的综合管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5.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中心。以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攻坚行动为抓手,对生态环境数据进行加工分析,通过“浙政钉”“浙里办”向政府、公众和企业输出环境数字化产品,提升政府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推进政府运行数字化

1.推进“浙政钉”移动办公平台建设。依托“浙政钉”移动办公平台,运用钉钉建群、即时消息、短信、邮件、语音、视频等功能,推动各类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信息报送、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等政务工作实现移动化、协同式办理,将政务钉钉打造成政府系统24小时全天候的指挥平台、督查平台、反馈平台和沟通平台,推进政务办公数字化、扁平化、高效化。(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2.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考评系统。围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等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实施督查、及时反馈和绩效评估。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推进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基于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将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基层治理四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等运行处置情况全面纳入监察范围,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4.推进统一的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面向各个业务应用系统搭建统一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归档公共数据和电子文件的统一接收、集中保存、规范管理和提供利用。打破档案数据孤岛,完善网上查档机制,推动掌上查档、电子出证。(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档案馆)

(七)推进统一的公共支撑平台应用

1.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可信身份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可信身份体系,全面推进全县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处认证、全网漫游。基于“浙里办”APP存放可信的网络身份证,实现刷脸认证、扫码认证。(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2.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县级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为信用应用提供数字化支撑。以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红黑名单三类通用型信用产品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信用产品质量。结合行业(领域)业务需求,深度挖掘数据,不断丰富信用产品种类,拓宽信用应用领域,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信用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3.推广应用政务云。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云,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网络联通等基础设施支撑。(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

4.推广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省市两级交换和共享两大平台,配合做好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五大主题库建设,加强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5.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基于全省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基于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数据安全开放。(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6.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体系推进终端安全防护管理,整合各部门分散的互联网出口。配合省市做好各条线部门专网迁移至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县政务数据办,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7.推进网络安全综合监管。推进网络安全协调指挥体系建设,实现我县政府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要在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查推进。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协同做好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立项、预算等管理工作。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协同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政府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的实施和监督。县司法局负责数字政府建设法治保障,清理不适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制定政府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绩效评估

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根据整体规划,每年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加强项目预审管理,重点保障示范项目建设必需的财政投入,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强化项目建设安全保障,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健全政府数字化转型数据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制度,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规范数据应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守住关键信息系统与数据安全底线。坚持节俭办事,注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智力支撑

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团队学习,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业务培训,将政府数字化转型列入部门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机关干部数字化能力。制定政府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育计划,积极探索岗位聘用制等新办法,开展示范项目、标兵人物等多形式的激励,推进人才培育、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改革,培养一批数字化转型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依托知名高校和优秀信息企业等学术、科研资源,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指导、咨询和服务作用。

(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长效机制

将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县政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开展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加强统计监测和监督考核。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