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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住建函〔2019〕5号

  • 发布时间:2019-06-13 10:04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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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周明、陆卫华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镇(街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防范欠薪欠款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方面措施

县发改局要求镇(街道)所属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不落实不得立项、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发改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相关问题。另外,建议各镇(街道)加强项目管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关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措施

《海盐县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试行)》(盐政办发〔2014〕81号)规定:各镇(街道)总投资200万元以下全额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由各镇(街道)自行审批,其他相关必备手续按规定办理。各镇(街道)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盐政办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小型工程)管理,落实建设资金,严肃项目计划管理,严控项目建设规模,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海盐县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办法》(盐政办发〔2018〕96号)中明确要求各镇(街道)要加强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申请新立项、开工建设项目应当量力而行,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论证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严禁建设脱离财力的项目,总投资无法落实或资金来源不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开工建设。县财政局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镇(街道)提交的新开工项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表》进行审核。

三、关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管理方面措施

对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在县级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甄选的施工企业一般是资质等级较高、管理模式比较成熟的施工企业,在以往的监管过程中此类项目还未发现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鉴于你们提出的情况,我局将依据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的力度,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将一律从严处理。

对于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俗称小型工程),此类项目招投标在镇(街道)平台操作,大致包括了水利、交通、小城镇整治等项目。此类项目特点是工程量小、进度要求紧,大部分是上级考核任务,同时此类项目对于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对比较低,一般三级资质就能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因此项目中标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也相对比较低,同时涉及我局监管的此类项目大部分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而未纳入日常监管。以往对于此类项目完全由镇(街道)专技人员管理,由于镇(街道)专技人员力量薄弱就出现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施工管理混乱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在2018年底我局已着手研究提升镇(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方面的措施,目前已经拟定了《县小型工程招投标实施意见》初稿,待上报通过后实施;另一方面拟在5月份由我局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人力社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此类项目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项目立即由县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

四、关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管理措施

县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一是加大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从今年3月起开展政府欠款清理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情况专题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对象涉及全县九个镇(街道),调查重点包括镇(街道)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欠款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二是利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在下半年开展的镇(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作为重点审计内容,抽取一定数量的建设工程进行审计检查。

五、关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欠薪措施

县人力社保局去年初已开展在建工程落实“六大机制”治理建设工程领域欠薪检查:一是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在建项目保障每月一次支付民工工资,政府投资项目、交通、水利项目,做到应付工资和实付工资相统一;二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人力社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督促指导施工企业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建项目民工基本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三是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三本台账;四是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分账管理)、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五是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各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住建系统统一上缴至嘉兴市建委;交通、水利在建项目实行工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六是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要求我县所有在建项目工地现场均悬挂民工维权告示栏,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明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明示行业监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民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欠薪问题发生后的合法维权渠道。

另外,人力社保部门已发布实施了《海盐县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于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发生欠薪的责任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采取惩戒性措施。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法治轨道,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将进一步减少镇(街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欠薪欠款事件的发生。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 日

(联系人:崔健,联系电话:13736460324)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