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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住建函〔2019〕32号

  • 发布时间:2019-06-13 10:02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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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胜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桩棚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机制,严把规划关,强化后期管理

(一)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18年7月印发了《海盐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该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时间和步骤,落实了工作措施、厘清了部门职责、提出了治理工作要求,其中治理重点包括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整治成效明显。 

(二)严把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方案审批

为避免新建项目出现没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现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方案审查、行政审批、验收等环节建议和指导建设单位配建集中式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并设置充电设施。目前,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式充电设施建设暂无强制配建依据,但一般在储物间均布设了电源可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内的停放及充电管理,目前我县大多数商品房小区均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并安装了充电设施。我局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巡防检查力度,发现私拉线路充电的现象及时进行劝导和阻止。

二、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改造建设

根据《海盐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由各镇(街道)鼓励引导村居(社区)和社会单位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集中停放点80余处。

武原街道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开放式(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其中包括自行车棚加装电力插座等电力线路改造,现已完成电力线路改造涉及房屋754幢共1584个楼道,有效缓解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减少充电线乱拉的现象。今年,武原街道实施的3个老旧小区封闭式改造方案评审中均要求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设施,具体在施工图设计时予以落实。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 月24 日

(联系人:朱群峰,联系电话:86031612)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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