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扩建) | 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901号 | 海盐县人民医院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住院楼一楼体检中心用房改建为DSA机房,购置1台DSA设备,开展介入手术治疗。DSA设备型号为UNIQ FD20 Ceiling,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 | 1、机房屏蔽措施:DSA机房东、西、北墙体均为24cm实心黏土砖+30mm硫酸钡防护涂料,南墙为方管+石膏板+5mm铅板;观察窗为25mm铅玻璃窗(相当5.0mmPb);底板为18cm厚现浇混凝土+30mm硫酸钡防护涂料;顶棚为18cm 混凝土+ 3mm铅板;机房安装有3扇铅防护门:病人通道门4.5mm pb,医生通道门5.0mm pb,污物通道门4.5mm pb。 2、辐射安全措施:DSA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DSA 机房病人出入口门外1m 处设置黄色警戒线。DSA 机房配置通风系统进行机械通风;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防护用品。 | 医院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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