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774G/2019-00078 成文日期: 2019-05-17
文件编号: 盐政务办函〔2019〕7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有效性:

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政务办函〔2019〕7号

  • 发布时间: 2019-06-11 16: 08
  • 信息来源: 县政务数据办
  • 浏览次数:
  • 打印

王良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管理互通共享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精神,通过打破信息孤岛,实施集约化建设,破解数据共享瓶颈,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了全县政务服务的提档升级。

一、开展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为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创造条件

(一)开展电子政务网络整合。针对部门条线专网各自建设,造成数据资源无法共享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2018年完成交通、财政专网整合的基础上,在2019年继续实施省以下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整合,实现全省政务部门办公办事网络的统一,有效消除网络壁垒。截至2018年底,全县所有政务部门全部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提供了统一的网络环境。

(二)建设数据交换平台。2016年,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划,按照“1+7”模式,建设了嘉兴市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完成了市、县两级交换平台的部署,并实现了与省级公共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搭建了省、市、县三级政务数据资源的跨层级、跨部门交换,并在全县所有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办件数据交换归集工作。2018年,通过三级数据交换平台,我县共向省办件库交换归集各类数据405245条,为全面开展共享应用提供了数据资源。

(三)建设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集约化分级建设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原则,我县采用基于上级平台开展数据资源归集建设和共享利用。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按照“无条件共享、有限共享、非共享”属性分类要求,梳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进证明证照类材料共享应用,解决企业、群众在办事时反复提供相关证明证照类材料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好数据应用安全管理,数据共享调用实行身份认证机制,严防个人信息泄露。截至2018年底,共梳理本级公共数据目录164项,涉及业务应用系统15个;完成县级业务审批系统与省、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接口对接73个,公布证明证照类共享材料目录73个,全年共调用数据11248条;完成数据校验接口对接21个,全年共开展数据校验10984次。基于省、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公安、人力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初步实现了办事业务涉证电子材料的跨部门共享调用和数据校验应用,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二、统筹实施办事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一)实施“一窗受理”平台建设,推进线下办事服务一体化。为方便群众到审批中心现场办事,组织建设统一的“一窗受理”业务平台,将全县30个部门1130项政务服务纳入“一窗受理”平台,实行无差别综合受理。截至2018年底,县“一窗受理”平台已完成与26个部门办事业务系统对接,全年各部门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328件,较好地实现了办件信息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

(二)实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线上办事服务一体化。为实现群众不出门能办事的目标,组织实施“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浙里办”移动端统一平台建设,明确以公安事务、社保医保、公积金事务、民政事务等民生领域为重点,将全县各部门适合网上办、掌上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政务服务网平台建设,统一向公众、企业提供网上事项申报、预约、查询等服务,切实解决部门网上办、掌上办平台各自为政、分散建设、资源无法共享的问题,实现一个口子对外服务,有效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截至2018年底,“浙江政务服务网”(海盐平台)开通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874项,“浙里办”(海盐站点)移动端开通掌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595项,全年线上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395件,线上办事服务一体化成效日益显现。

三、加强组织机制建设,长效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为加强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根据《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委发〔2019〕1号),于2019年1月组建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实行电子政务项目预审,强化顶层设计,推进集约化建设,切实解决部门信息化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问题。为确保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浙政发〔2018〕48号)等相关的法规政策,对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应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今年省政府正在开展数据立法研究,推进数据安全立法工作,为我县统筹实施政务服务应用建设,全面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宣传推广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和参与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在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同时,进一步整合部门数据资源,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加强应用集成,强化开放利用,优化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韩建根 , 联系电话:86110135)


信息来源: 县政务数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