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自评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 04- 04 10: 15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根据浙政教督办(2018)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海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海盐县教育局开展了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县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贯彻文件精神。1112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对专项督导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充分认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县中小学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专项督导的自查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检查。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和教育局统一部署,成立专项督导自查小组,对照“20条底线”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截至1116日,全县义务教育段20所小学、12所初中全部完成了自查工作,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自查的全覆盖。同时县教育局由分管局长带班,组织督导科、财基科人员对条件相对薄弱的10所学校进行实地勘察、现场抽查,抽查比例达31.25%。

3.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一是组织2000多名学生、200多名老师参加网络测评,参与率远远超过1%的要求。二是将每一所学校的自查结果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三是认真填报“薄改”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自查情况

1.底线要求达标情况。对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改薄工作中以学校为单位落实“底线要求”,确保了包括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全县32所义务教育段学已无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校舍楼梯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窗台的高度符合安全标准;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实现学生1人1桌1椅;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要求的黑板;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特色的体育活动;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1人1床位,宿舍全部在地面,全部有热水淋浴设施,全部有自办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全部有开水供应设施设备;所有学校都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所有学校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所有学校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所有学校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无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规划实施进展情况。1海盐县涉及全面改薄5年规划的是向阳小学易地新建工程通元小学改扩建工程。海盐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学校基本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健全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机制,项目推进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严格按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外其他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中央和省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浙财教〔2015〕17号下达给我县薄改资金17万元,浙财教〔2015〕140号下达给我县薄改资金604万元,这两笔资金均已经用于向阳小学易地新建工程建设。浙财科教〔2017〕13号下达给我县薄改资金两笔共计68万元,用于通元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目前暂未使用。(2)规划项目与实际实施情况。一是海盐县向阳小学易地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2173㎡,建筑面积:27956.81㎡,项目概算:9844万元,项目竣工决算:  9711万元,项目已经于2014年投入使用,生均指标明显提升,社会家长满意度高。该项目与规划一致。二是通元小学改扩建工程,学校规划方案多次调整,该项目曾被列为2017年政府投资(盐发改投〔2017〕85号文件)前期项目,主要内容:新增用地约13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同步对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屋面墙面维修,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投资估算3700万元。但县政府讨论觉得该项目不仅仅要解决改薄问题,要与学校的长远发展相结合,随后组织协调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原来列为前期的方案停止推进,调整后规划也列入海盐中小学教育布点规划(2016年-2030年)修编稿,学校改扩建工程根据浙江省标准化学校建设相关要求,整体设计,重新布局。根据发展规模按42班进行设计建设。总用地面积约5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保留原南教学楼一幢,同时征用校园围墙南侧地块,面积约43.2亩(属通元镇教育规划用地),进行整体设计规划。项目总投资估算12400万元,由县财政预算全额解决。该方案也纳入了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也符合现行的海盐县中小学教育专项规划。2018年至今根据县政府要求我们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总投资进行了反复测算,并多次与县政府、财政、发改等部门汇报对接并调整投资目前政府已同意该项目列入2019年度新开工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力争2020年底投入使用。

3.项目质量管理情况。新建、重建、改建工程和维修工程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也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学校布局再优化、校舍提升工程的具体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招标、建设程序、施工工艺、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切实建立相应的组织和目标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前期准备,力争早开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能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跟踪项目进度,进行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并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倒排推进时间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加强督促和检查,建立推进建设项目定期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和竣工。主动协调项目涉及的县各职能部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高效快捷的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努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尽快落实。学校基本建设的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我们能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特别在校园内基建施工,不可避免的将对学校正常教学带来较大影响。施工期间,能全面落实师生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安全设防、工学矛盾、工程延期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尽最大力量保障学校教学、学校建设安全运行二不误。同时加强工程项目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队伍优秀。平时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阳光操作情况,提高了使用效益。总体来看,我县校舍建设项目程序管理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无事故,变更管理控制严格,项目审计反馈良好,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来我局学习项目管理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细化整改措施。我们将以此次督查为新起点,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确保包括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

2.加强项目管理。我县将继续积极抓有效投入,积极实施校安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学校基本建设项目,通过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学校整体办学条件,促进我县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为创建县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提供保障。

3.加强学校管理。在加强学校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和强化学校管理,积极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加大学校环境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同步规划校园景观、校园文化墙、校园绿化等校园环境建设,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或更新学校安防设施设备,特别是学校校门、宿舍等关键地方。加强图书和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教学设备使用账册,明确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和使用制度,大力开展仪器设备运用培训,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最大功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快乐校园、智慧校园创建为抓手,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实现学校硬件改善与内涵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海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海盐教育局

201811月20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