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工作职责(2019.3)


  • 发布时间: 2019-04-22 1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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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海盐县教育局

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组织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对口援建等工作。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县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

(四)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规划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学籍管理工作。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装备、教育基建投资和管理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管理全县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八)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劳动教育工作。

(九)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推广应用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成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成人学校、高中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义务教育的招生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全县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十二)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县委关于建设“清廉海盐”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单位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

公开电话

0573-86027010 

传真

0573-86023735 

网站网址

http://www.haiyan.gov.cn/col/col1516157/index.html

电子邮箱

hyedu2014@163.com

邮政编码

3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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