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 04- 18 15: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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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安监站,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海盐县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海盐县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的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重点抓好应急管理防治责任、整治攻坚、监管执法、社会共治、基层基础等5个方面工作,争当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示范地,打造“除患必先、救援最前、应急为民”的红船应急铁军,为“三优海盐”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应急管理保障。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全县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力争综合工作排位在全市前三,平安考核安全生产过程性指标冲刺前三,确保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应对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防台防汛工作中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实现县级综合性救援力量建队率达100%、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一、二级政府专职队接入率达100%,培育至少2支社会救援力量并实行统筹管理。

一、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防治责任

坚决守稳安全防范防治基本盘,打出责任落实“组合拳”,努力营造最具安全感的发展环境。

(一)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谈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警示通报,深化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真正形成“关键少数”抓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开展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定期通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在平安海盐建设中的指标设置,充分发挥平安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制订出台我县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实施意见,细化责任分解,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强化部门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重点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灾害防治的行业管理责任,从制定防治规划、明确防治标准、推进防治落实、加强防治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时的技术支撑等5个方面落实防治职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常态联动综合督查制度,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开展一轮综合督查,并在特定区域和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督查。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及时修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规定,深化“1+10”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调整完善专业安委会,增设电力专业安委会,建立健全履职、通报、评议机制,推动专委会常态化履职、规范化运作。健全完善定期研判灾害和事故风险形势机制,进一步督促重点行业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行业安全风险清单,以清单方式推动责任落实。持续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10条严管措施,适时建立安全生产“红名单”制度,推动守承诺重信用企业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便利。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整治攻坚

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突破口,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以点带面,推动安全防范工作整体落地。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危化品领域,深入推进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五个一体化”工作,完成园区封闭化管理,实现人流物流一体化,以危化品企业“八化”建设为抓手,完成4家危化品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全面完成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全面落实3月1日起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确保全域不燃放烟花爆竹。工贸领域,深化推广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运行市级示范试点建设成果,强化标准化第三方审计,年内审计45家企业并运用审计结果,建立健全降级和退出机制,促进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推广应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喷涂、涉氨制冷、船舶修造、金属冶炼等“三场所三企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体系等市级示范试点建设成果,全面完成外协作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市级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切实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消防领域,坚决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突出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专业市场、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年内确保居住3人以上至10人以下出租房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治,实现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完成3个老旧小区消防整治提升和24个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设置。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区域)分级治理机制,规范基层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有效运行。其他行业领域,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施工与城镇燃气、输油气管道、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学校、旅游等重点领域整治攻坚,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二)积极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年内制订推进我县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重点建立完善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风险评估防范机制,编制全县地面沉降年度监测报告及监测成果通报,聚焦城市高风险、农村低设防短板,绘制全域风险分布图,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系列重大活动安全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严防因为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非安全生产因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3月底前完成全县防汛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及时部署防汛防台工作,依法公布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落实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发动宣传等责任。

(三)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机制。以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日志系统平台为基础,深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逐步向一般工贸行业领域延伸。以重大隐患挂牌整治为重点,坚持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完善县、镇(街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切实挂牌整治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工矿商贸重大隐患,落实部门“一把手”签字备案和“一事一督办”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三、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水平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树立“执法就是监管、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措施精准化和事故查处严格化。

(一)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实务培训、案例分析交流、“传帮带”培训、执法大比武等活动。认真落实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在重大活动保障中落实“三不一少”(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要求,避免监管执法简单化、“一刀切”。

(二)推进执法措施精准化。围绕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外协施工作业、检维修等关键环节,制定并实施年度执法计划,积极推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一体化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推动实施委托镇(街道)执法,规范统一镇(街道)执法处罚程序,促进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在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行动,推广安全生产区域集中执法市级示范试点建设成果。

(三)推进事故查处严格化。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明确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严格事故调查报告报批程序。规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要求,严格落实事故信息互通机制和司法衔接制度,启动开展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责任追究。以各类事故为鉴戒,严格落实事故举一反三制度,曝光通报各类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四、积极构建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等三方找准定位、有机衔接,积极构建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推进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量。加强中介机构日常监管,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名单和安全生产专家库名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健全考评监督机制。深化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级示范试点建设成果,强化保险机构“保险+服务+科技”的功能,充分发挥安责险事前风险评估、事中事故防范和事后服务保障作用,健全改善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服务内容与监管要求、企业需求做到无缝对接,实现服务精准化、个性化。

(二)统筹培育应急救援力量。贯彻落实省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和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人武部民兵预备役为班底,组建一支县级防汛队伍作为应急抢险骨干力量,在我县南部3个镇(街道)因地制宜地打造集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救援为一体的复合型抢险队伍,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水、电、气、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等专业抢险队伍,培育扶持海豹、蓝天等民间救援队伍,全面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力量体系。

(三)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教育“七进”活动,深化安全文化单位创建,年底前力争建成5个县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30个县级安全文化单位。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集中宣传效应,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力争年内完成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

五、努力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切实做好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边应急、边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一)构建优化应急管理体系。锚定“大应急”方向,全面清晰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及县减灾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消防指挥部等议事机构,主动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防治职责,推动形成以防为主、防抗救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全面形成齐抓共管、统分结合的大应急格局。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发布、物资储备、救援补充等一系列的应急救援保障制度,与气象部门建立全方位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面梳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个领域专项预案,推动各有关部门负责的预案制修订、演练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二)推进数字应急建设。依托原水利信息化系统平台,共享集成水利、气象、公安、综合执法(智慧城管)等部门资源,加快建成应急大数据指挥平台。依托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立危化品单位风险地图,并探索将风险“一张图”从危化领域向地质灾害重点防控部位、重大水利设施工程等多领域延伸。10月底前,全面实现危化品领域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下执法,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持续推进智慧消防、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等工作,提升分析研判和靶向防范能力。

(三)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切实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个层面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建设,推动将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抗旱、避灾减灾等重点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方面内容。全面组织开展灾害风险普查,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动态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加固,推进防汛防台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应急物资仓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救灾避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落实自然灾害资金补助,推进基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镇(街道)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的指导和服务,全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四)矢志锻造应急管理铁军。强化大安全、大应急理念,不断深化“三大”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组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活动,深化应急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施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目标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开展“讲政治、强学习、转作风、有作为”活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素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打造一支“除患必先、救援最前、应急为民”的红船应急铁军。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