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5957856940/2019-00029 成文日期: 2019-03-22
文件编号: 盐执法〔2019〕29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4-17 15: 39
  •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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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队、中心: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精细化管理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22日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方案

为夯实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执法管理水平,根据《嘉兴市加快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1号)和《海盐县2019年“十大战役”实施方案》(盐委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文明创建和“三优海盐”建设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探索建立用精细化、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管理城市的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的总体目标,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狠抓城市乱象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的理念,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环境整体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短板,既要聚焦问题、更要深挖根源,既要研判现象、更要把握本质。要按照“治理跟着问题走”的原则,找准症结、开好药方、提实措施,在解决问题中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

(二)效果导向原则。坚持把治理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和唯一标准。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围绕焦点、攻坚难点、打造亮点,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切实实解决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顽疾和瓶颈,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提档升级。

(三)共治导向原则。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充分动员社会参与,激发全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履行责任,促进驻地单位协同,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实现共治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城市管理体系标准化。树立标准化治理城市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治理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原则,依据城市道路分级管理标准,分区分类制定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地面卫生、街面秩序、区域景观等方面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坚持空间秩序靓丽、规范、有序原则,梳理现有空间秩序管理问题,对标先进地区管理标准,制定提升城市品质的空间秩序标准。制定立面、空间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城市景观雕塑等户外空间秩序管理标准,凸显城市景观风貌。

(二)城市管理责任明晰化。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属地街道、第三方主体责任,构建责任化共治体系。一是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梳理建立具有城市管理监管责任的部门清单,以权力责任的形式明确细化部门责任,分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库。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明晰监管责任边界,强化监管部门对属地基层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二是明确街道属地主体责任。以“四个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化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属地街道“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后的优势。梳理制定属地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有效解决属地精细化管理难点。三是落实多方共同参与责任。探索建立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参与积极性。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为载体,开辟城市治理专栏、专题、热线等,拓宽多方参与渠道,广聚多方参与合力,在共治中实现共享。

(三)专项治理项目化。以专项整治推进促工作落实,加快形成与城市品质、城市文化、城市形象相得益彰的城市精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格局。梳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落实时序化”原则编制项目化治理工作手册,制定项目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谋划,严格标准,盯紧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推进市容秩序提升工作。建立项目联系指导、跟进服务、定期督查等机制,采取召开专题例会、定期专项检查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实行项目督导和验收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四)日常管理长效化。夯实长效化基础,落实“整治开道,长效跟进”的思路,采取错时巡查、定点管理、机动突击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巩固市容秩序整治成效的新举措。建立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会商会、协调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重、难点,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督水平。推进“五长制”网格化建设,统筹结合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合理划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责任制,明确“五长制”(区长、路长、段长、楼长、店长)职责分工,建立“五长制”权责清单,整合基层各类辅助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层层落实网格责任,协调推进专属功能区或社区(村)网格调整优化,开展网格争先创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整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环境保障。

(五)管理平台智慧化。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沟通协作,加快推进城市部(事)件普查测绘及数据入库,健全城市管理动态数据库。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信息收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量化为主、综合考评”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作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整合利用公安交警、移动通讯、平安综治等城市天网设施资源,构建“实时动态、互联共享、全面详实”的基础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信息管理、菜单式快速处置、非接触性执法等新型方式,实现路面视频全面监管、移动设备补充盲点、单兵装置全程记录、指挥中心全域指挥监督的智慧化管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把握城市管理工作方向,坚持建管并举,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培育和发展城市文化、城市精神。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协调联络作用,理顺部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困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方案,建立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个实施主体、一名主管领导、一张时间表、一项推进机制、一套督查评估反馈制度、一抓到底有落实”的“六个一”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要以督考过程化为抓手,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开展,构建“全过程、全时段、多领域、广覆盖”的督考格局,强化开展明查、暗查、抽查、督查、考查等多形式督考。建立健全督导反馈机制,对重点工作做到“及时更新进度、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导,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效果滞后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督导考核结果要纳入城市治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部门对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监督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领域的诚信档案制度,科学制定专业化作业标准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最大化发挥共治效能。

(三)强化综合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的组合效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门前三包”制度。要依托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城市啄木鸟”市民互动平台建设,打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技术壁垒,健全完善“自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内生力”。通过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等良性互动,强化法制保障,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硬实力”,实现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增强示范引领。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找准突破口,实现增量空间的高水平治理和存量空间的精致化提升。开展“美丽示范道路”、“美丽示范街区”、“最美商户”、“最美志愿者”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符合城市精细化治理标准的道路、社区、广场、商户,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共治共享中不断增强示范引领。

 

附件:1.海盐县破墙开店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海盐县破解停车难专项整治方案

      3.海盐县城区占道(越店)、马路市场专项整治

      方案

      4.海盐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5.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方案

      6.海盐县武原街道重点街区沿街违建精细化管

      理工作方案

      7.智慧城管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方案

      8.城市管理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

      9.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方案

 

附件1:

海盐县破墙开店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加快实现“三优海盐”的治理目标,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文明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破墙开店”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处置标准对武原街道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楼、办公楼底层、厂房、农房、车库或其他非商业用途房产改为商业门店的建筑进行整治。

合法建筑处置标准:按建筑原规划设计要求,对破墙开店的门窗进行封堵,恢复建筑原貌和使用性质,并合理利用封堵墙面进行公益广告宣传,为文明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非合法建筑处置标准:根据浙江省“三改一拆”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对2013年以前建设的疑似违法建筑,暂时不予拆除,对破墙开店的店铺予以封堵;对2013年以后新增的违建,按照“三改一拆”整治工作要求,予以查处。

二、整治原则

以“新增为零、存量递减”为目标,分步推进、分类整治,稳步推进破墙开店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分类整治原则。依据“破墙开店”所使用的房屋性质、所处路段业态分布及商业发展现状分时、分批、分区稳步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一段、成功一段,杜绝多点开花有始无终。

二是“整、改”结合原则。对已纳入近期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的区域的“破墙开店”行为,原则上结合旧城改造提升、城中村拆迁工程同步实施,通过地块的开发建设从根源上消除“破墙开店”现象。

三是依法清理原则。“破墙开店”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在操作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要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清理范围、对象公开;限定清理的时间公开;清理的进度和结果公开。在清理工作中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办事,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是协作推进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全力支持配合“破墙开店”清理整治工作,发挥各自职责优势,抽调人员、精心组织,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工作上要敢于碰硬,依法推进,对拒不清理、干扰公务的要严厉打击,必要时由司法部门依法严惩,为做好“破墙开店”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五是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共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职人员自身或家人亲戚涉及“破墙开店”列入整治范围的,应主动进行自纠或协助工作,带头支持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破墙开店整治工作,成立以副局长徐捷、党委委员宋国峰为组长,法制科、城乡执法中队、市容督查中队、武原中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小组。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武原街道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与工作小组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破墙开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查处不合法建筑,组织相关单位对破墙开店的强拆以及强制封堵,并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清理整治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负责取缔利用破墙开店门面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对规划区内违建以及擅自改变已建成建(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的行为出具意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改变使用性质、房屋建筑使用者破坏和变动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等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治理,配合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对列入破墙开店集中区域及整治工作计划的区域需商事登记的,一律由各镇(街道)签署经营场所合法性证明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

武原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辖区“破墙开店”的摸排,形成清理整治清单;做好“破墙开店”等出租、使用不合法建筑经营户、房屋所有人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做好劝退及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9年1月)

由公安、住建、卫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武原街道办事处,利用武原街道网格化管理机制,对武原街道建成区内破墙开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房屋“产权所有人、使用权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现状;查清房屋是否存在不符合土地建设规划、房屋建设未经审批、临时用房超期限使用、违房、擅自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产权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违规情况,查清房屋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及使用水、电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建立健全实施“一户一档”详细档案管理。确定分类整治重点、整治区域及时间安排。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整治区块排定时间节点开展整治:一季度天宁寺路(百尺路至天宁寺路段),二季度长邮路,三季度油厂弄(天宁寺路至城北路),四季度文昌路。

联合执法组根据计划安排入户动员,动员相关业主、经营户配合整治行动。按照一户一档资料向业主、经营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动员当事人自查自纠,引导证照齐全的经营户另寻合法场所经营并完成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及认定工作。对未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整改的情形,组织力量对违法行为予以强制改正。

(三)整改提升及长效管理阶段(贯穿全程)

开展已整治区域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清理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围墙,根据需要实施相关绿化、美化改造。强化日常管理,各整治区域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破墙开店行为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住所、场所合规性预审,组织辖区村、社区落实城镇建设规划统一执行;国土、住建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不合法建筑等违规的信息通报;各登记、审批部门及水、电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证、件、照、用水用电的联动管控,凡对已被认定为不合法建筑的不予登记、审批、发证及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破墙开店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改善城市容貌环境、推进我县形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班子,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宣传疏导。各相关单位要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讲究方式方法,注意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好部分群众特别是租赁户的实际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解决好就业、异地经营选址等具体事宜。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沿街单位的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充分调动沿街单位的主观能动性。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街道巡查,防止治理成效的反弹,坚决把沿街建筑破墙开店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新的破墙开店行为的产生。

 

附件2:

海盐县破解停车难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解决武原街道“停车难”问题,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疏堵结合,通过增新增、修补停车位、加大违停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区停车设施,加强交通执法和科学管理,提升智慧服务水平,深化文明出行宣传教育,破解武原街道建成区内主要路段、小区、学校、农贸市场周边区域车辆乱停放问题,逐步破解武原街道建成区停车难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推进停车场设施规划及改造建设

加强规划引导,构建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以路外停车场为辅,以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设施结构体系,进一步落实公共停车场位置及规模,并适度预留空间。在现有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兴建停车场,加快主城区车辆拥挤严重地块改造,强化窗口配套、挖掘可利用停车空间,提高承载能力。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城投集团

(二)加大公开投放机关单位停车场力度

在现有33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对外开放204个车位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梳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公共泊位投放力度,完善开放制度和标识标牌,力争2019年新增错时停放车位140个。

牵头部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合理布局县城区路面停车泊位

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发建成区域及时施划车位,对原有破损车位进行修补,再新增、修复机动车位300个以上;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50处、1500米以上,并对现有非机动车停车位标识缺失进行完善。

牵头部门:武原街道

配合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四)加大违法停车整治处罚力度

加强日常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增加严管路段的巡查频率,实现城区主要道路违停查处全覆盖,处罚机动车人行道违停10000辆次以上;加强“僵尸车”清理,及时组织对占用公共车位、道路的僵尸车进行拖离,清理僵尸车60辆以上。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

配合部门:县综合执法局、武原街道

(五)开展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引导等形式,合理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不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加大纠违力度,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单、现场劝导等方式,对非机动车驾驶员的不当行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引导文明出行。

牵头部门:武原街道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

(六)推进停车收费市场化运作

推动停车收费市场化运作,引进第三方负责投资和运营,一季度完成武原街道建成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二季度启动系统运行。

牵头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七)实行小区周边道路错时停车

针对住宅小区停车位紧张的问题,在小区周边的支路、次干路或其他闲置公共区域,分时分段划设临时停车泊位,树立标识标牌,专供周边市民在晚上、周末和节假日停放车辆。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

(八)实行人行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针对城区人行道违停现象突出的问题,在主要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相关硬隔离设施,杜绝机动车辆乱停放于人行道;针对我县部分人行道道砖红白相间,给施划临时泊位带来困扰的问题,建议对我县人行道进行统一整改,并在有条件施划临时泊位的路段,强化人行道地基,减少市政养护次数。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人防办)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启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做好武原街道建成区内主要路段、小区、学校、农贸市场等周边人行道违章停车、僵尸车、停车位紧张等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情况的调查摸底,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完成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和调试,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0月)。正式启动停车诱导系统,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实现城区主要道路违停查处全覆盖,对可施划车位地点进行车位施划,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停车泊位施划不合理的及时进行调整、修复,积极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完成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错时开放计划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充分缓解停车位紧张的现状,从而提升城市品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部门要把此次整治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逐级对应的领导体系,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指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加强引导,共创文明加大对该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运用新媒体、户外大屏、公交候车亭广告栏等载体,传播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党员干部、共青团员等群体带头承诺、践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附件3:

海盐县城区占道(越店)、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解决武原街道建成区当前脏乱差问题,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助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取缔武原街道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学校、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商业街区、车站、医院等重点区域占道(越店)经营;规范管理便民服务点、严格管控马路市场;同步推进便民服务点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引摊入市,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切实改善武原街道建成区内经营秩序。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违法行为

整治擅自超出门店和窗户摆放商(物)品、加工作业、早点夜市等越店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重点整治随意设摊从事瓜果、蔬菜、食品、日用品等行为,积极引导经营者到指定场所经营,对不听劝说,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取缔;全年规劝违法行为5000次以上,每月至少开展3次专项整治,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80起,一般程序案件80起,并力争办理非接触性执法案件2起。

(二)实行区域分类管理

1.禁止区:县城区及各镇(街道)主干道、党政机关、学校、公园景区、步行街、农贸市场等区域周边,禁止各类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实行严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严控区:主要包括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等区域,经现场踏勘,确定位置后在限定时间、限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3.疏导区:在不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闲置厂房、未建工地等区域内推进临时便民服务点的设置,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秩序,实施规范管理。

三、职责分工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进行查处;依托“城市啄木鸟”项目,搭建人人参与整治的桥梁,曝光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推动签订“门前三包”管理承诺书。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处理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等行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占道经营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查处,并配合维持好整治现场的交通秩序。

县环保局负责对经营设备的油烟排放、噪声等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执法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自身职责对占道(越店)及马路市场经营户违法行为行为进行查处。

武原街道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严控区、疏导区内临时便民服务点的设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和保持后续治理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县城投集团负责对已征收但未利用土地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修复隔离设施,减少“城中菜园”面积。

各共建单位负责在各自区域内对占道(越店)经营及马路市场开展劝导工作,并及时向武原街道通报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2月)

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方案;在武原街道建成区内对占道(越店)经营及马路市场的数量、分布、经营性质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摸,分类登记造册,印制宣传单页,做好相关当事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0月)

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网格化整治。重点查处主次干道、住宅小区周边、农贸市场、步行街、学校、便民服务点等周边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加大对重点区域及反复投诉、重复投诉“钉子户”的处置力度;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对占道(越店)、马路市场商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标准整改,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继续从事经营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开启临时自产自销点建设,引导好经营者入点经营。各整治单位要注重台账保存和经验积累,为后续的长效管理提供保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管理区域划分不合理的及时进行调整;武原街道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充日常管理力量,按执法力量与日常管理力量1:2的比例配备;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点也是一大难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整治行动巩固人居环境,为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日常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指导、教育工作,减少争议,化解矛盾。

(三)源头治理,逐步推进。加大对未利用土地种植水果蔬菜和利用车辆占道经营的源头管控,切实减少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商品和载具来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路、定人、定点的方式强力推进占道(越店)经营、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同时及时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升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四)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调配各相关部门、街道的力量,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局面。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有效杜绝违法行为。

(五)强化监管,落实长效。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整治后的区域,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按照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

 

 



附件4:

海盐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户外广告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屋顶控设、地面规范、墙面有序、店招美观”的原则,结合文明创建、“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在武原街道主要道路、广场、繁华商圈、景区和城市出入口沿线,主要公路两侧及客运站、场馆等重要区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新桥路、勤俭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全年完成户外广告整治300处,打造环境整洁、景观优美、管理有序的户外广告新风貌。

二、整治原则

(一)统一部署、部门协作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各户外广告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做好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整体规划、提升档次

依据《海盐县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规定,对现有陈旧破损广告予以整改提升,提升户外广告档次,改变整个县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多、滥、杂”的现状,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提升城市形象。

(三)各司其职、稳步推进

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所属部门,按照本部门所定标准,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推进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地推进。

(四)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整治工作以主要道路、城市出入口、窗口区域等为重点,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整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整治内容

(一)屋顶广告整治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者规划许可期满且不予续批的屋顶广告,要依法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拆除。

(二)落地板式及立杆式广告整治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规划许可期满且不予续批的落地板式广告、立杆式广告,要依法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拆除。

(三)立面广告整治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规划许可期满且不予续批的立面广告,要依法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拆除。

(四)依附类牌匾等户外广告整治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规划许可期满且不予续批的依附类牌匾等户外广告(路灯杆广告、公交站(牌)广告、路牌广告、各类依附于通信交换箱、电力设施、交通设施等的广告、道旗、横幅等),要依法拆除;已办理规划许可但不按要求建设的,要依法限期整改。

(五)虚假违法户外广告整治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发布虚假违法户外广告的,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步骤

以清理整治与规范设置、有效利用空间资源相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

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就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和部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配合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2月-2019年3月)

对前期排摸的户外广告情况进行更新和细化,对户外广告资源的权属、审批期限、设置情况等详细信息并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计划,每周将拆除、整改情况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当事人发放整改通知,要求各设置单位将列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自行限期整改或主动拆除,并督促做好自行整改和拆除工作。涉及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要做到“一案一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

本着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自行整改情况逐户进行检查核实,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户外广告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批拆除,重点做好新桥路、勤俭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照整治目标和标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交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及有损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出现。

五、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武原街道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徐捷兼任。

各职能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分别牵头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县城建成区户外广告整治;负责此次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县文明办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的认定和审核;组织做好户外广告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路名牌广告的整治。

县财政局负责整治经费保障。

县住建局(人防办)负责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参与整治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服从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有效载体,作为开展文明创建等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以雷霆之势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务必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屋顶广告严禁、道路广告严控、街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的原则,将无规划、无许可、无审批的“三无”广告列入清理整治的重点,及时发出限期自行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清除。

(三)文明执法,公平执法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广告整治方案,做好风险稳定评估,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开展整治行动期间,不发生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以上(含)群体性事件。

(四)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根据全县中心工作要求,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对新桥路、勤俭路以及主要道路等重点区域的违法广告进行整治,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五)规划引领,落实长效

严格按照《海盐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各职能部门明确管理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户外广告设置权是政府的公共空间资源,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对于今后的户外广告设置,要严格按照将要颁布的《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强化长效管控。

(六)加强督查,完善考核

强化督导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实地核查,加强工作考核,建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定期通报制度,并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5:

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方案

为提高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通过实施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对城区管理范围重新梳理,寻找管理糙点,完善管理细节,实现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高水平建设“三优海盐”总目标,按照“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工作思路,强化专职保洁队伍,加大投入保障机制,加快环卫工作体制和管理创新,探索建立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体系,促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切实打造“干净海盐”城市品牌。

二、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为原则,全力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街面垃圾清扫频次和整洁率,逐步分层分类解决开放式小区、安置小区、物业小区楼道堆积、垃圾乱堆等问题,建立“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规范化”的市容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整体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理顺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各级联动、属地管理、多元共治”的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建立与精细化管理相适应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作业机制,逐步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督促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督查。武原街道、望海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履行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执行、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监管责任。县住建、县城投集团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自身监管职责和保洁职责。县财政局要加强环卫经费保障,加大投入,持续提升环卫设备和增强保洁力量。

二是推进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机制改革。以“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为原则,建立全城区覆盖、全日保洁、全方位监督环卫作业机制,建立保洁作业运行网络。武原街道、望海街道负责实施辖区内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等工作,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树立城区保洁一盘棋思想,打破多部门多单位清扫保洁、管理职能条块分割局面,探索建立城区保洁“一把扫帚扫到底”机制,整合环卫部门、住建部门、城投集团、物业小区等公共区域的相关保洁职能,切实解决城区保洁实际存在“三不管”、“相互扯皮”、质量低下等问题,实现清扫保洁管理无缝衔接。

三是完善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将环卫精细化管理与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形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盲点。各级要明确环境卫生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

(二)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体系。对不同类别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管理内容等,细化分类、量化指标,形成全方位、可量化的环境卫生精细化标准管理体系。

一是推进保洁作业要求标准化。明确园林绿化带、绿道、公园、广场等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细化、规范、提高现有的保洁作业标准。加强主干道、园林绿化、物业小区等重点路段及区域保洁力量,加大保洁作业频率,全力提升环卫保洁市场化水平,加大扫地车、洒水车等机械化车辆购置力度,着力提高县城区保洁机械化率。进一步完善中转站、公厕无障碍设施等环卫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收运闭环式、密闭化管理,鼓励开展垃圾综合利用处置,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体系,环卫作业车辆实行规格、型号和标识一致的统一管理。健全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收运作业质量评价机制和企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作业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作业者责任。

三是完善环卫保洁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深化实行错时检查、分级监督管理,加大保洁作业监督巡查力度,强化保洁公司内部管理和考核,实行定人、定岗、定时管理制度,形成作业管理和巡视监管全覆盖保洁作业监督模式。

(三)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清源头”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查环境卫生死角、盲区,特别是加大小区、城中村杂物杂草、乱堆乱放,集贸市场、施工现场、河道(池、浜)、公园广场、桥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城市出入口等部位的保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完善特殊时期保洁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等协调调动机制,适时延长和增加机扫和人工保洁时间、频次,提高保洁速度,减少白色污染停留时间。

二是开展“严查处”环境卫生管理执法行动。针对快递行业、水果店、餐饮店、渣土运输、“牛皮癣”等开展执法专项检查。依托智慧城管系统,采用日常巡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方式,强化对乱倾倒、乱抛洒重点区域日常管理,切实加大对乱倒、偷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和深化全县垃圾桶退路入室、袋装整治,严防垃圾清运、收转处环节二次污染等问题。

三是开展“提素质”环境卫生宣传行动。充分依托“城市啄木鸟”品牌效应,设立民间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员,开展上门宣传、有奖举报、“随手拍不文明现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民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途径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对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公众参与、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生动局面。

(四)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科技支撑。以创新“数字城管”为基础,积极探索基于环卫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智慧环卫”监管APP系统建设,建立市场化运作、标准化作业、智能化监管“三化标准”,加大对街道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等范围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保洁质量实施实时动态化监管,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智能化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二维码扫描系统,实行餐厨垃圾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源头产生、收转清运、末端处置”为一体的垃圾管理信息平台和垃圾追溯体系,实现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

对全县公园、绿道、物业小区承担的保洁人行道、小广场等保洁情况进行调研排摸和梳理,明确保洁区域和范围,提出各类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理顺环卫管理机制。

(二)整治提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6月)

开展环境环卫综合整治、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开展集中攻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确保落到实处。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大对工作中经验和做法的总结,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各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细化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车辆等保障到位,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二)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的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在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中,要自始至终以责任制为抓手,逐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并将指标细化到具体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投入力度,围绕解决生活垃圾处置监管问题和改善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实施一系列环卫精细化管理工程,重点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环卫保洁队伍、物资、设施设备等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保洁质量。

(四)加强督查,高效推进。持续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联动,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与监管,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整治不到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报县政府按相关规定处置。

 

 



附件6:

海盐县武原街道重点街区沿街违建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海盐县武原街道重点街区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置,及时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全力推进武原街道存量违建清零,加大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力度,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无违建县”创建各项指标为标准,建立健全查违治违长效机制,规范执法、加强街道、部门联动,加大沿街违建整治力度,使城区沿街建筑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二、整治内容

以新桥路整治为契机,打造“无违建街”工作样板,带动城区朝阳路、枣园路、勤俭路重点街区主要路段的违建整治工作,形成“二纵二横大网格”,为2020年其他路段沿街违法建筑的整治打好基础。

发挥武原街道属地管理职责以及网格管理功效,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全年拆除新桥路(北至东西大道南至环城南路)、朝阳路(东至新桥路西至百尺路)、枣园路(东至新桥路西至百尺路)、勤俭路(南至环城南路北至城北路)沿路沿街违法建筑,县城建成区内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本年度武原街道重点街区沿街违建整治工作做出成效,成立沿街违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高行

副组长:徐  捷、宋国锋

组  员:徐建平、董一萍、祝彦庭、汤云峰、陆利萍、夏  峰、陈  伟、陈  栋

武原街道应成立相应整治机构,专门做好重点街道沿街违建的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

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努力营造拆违声势和执法氛围。借势新桥路沿线改造,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该路段违建高标准整治的宣传,从而给武原街道主要路段违建集中整治造势。及时公布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形成全民参与、不留“死角”、共助拆违的强大声势。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2月—2019年3月)

在原存量违法建筑档案库的基础上,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再次进行彻底排查,主要对涉及“二纵二横”沿街(在街道上)目视范围内商业用房、小区住宅、私有(村民自建)住宅等展开排摸,做到逐户摸底不留死角,弄清违建当事人、路段、违建面积、建造时间、现用途等关键信息,梳理并建立沿街违法建筑“一户一档”台账档案库,特别是2013年10月以后发生的新增违法建筑,为违建清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各村(社区)网格员于3月31日之前,将违建的摸底情况报武原街道整治机构(简称整治机构)。

(三)整治拆违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1月)

根据全年计划,明确重点整治的目标任务,以新桥路为主线,带动整个城区“二纵二横”四条主街道违建拆除工作,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整治领导小组会同整治机构对各村(社区)网格员上报的违建档案进行逐个研究、分类处理:

对在建、拆除难度低的违建(新增违建或单幢面积50平方米以下),由村(社区)网格管理成员及时制止、上门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并拆除,违法行为消除在网格内;

对成片涉及户数多、影响面广的违建(单幢面积50平方米以上),由村(社区)网格管理成员联合武原中队违建组共同入户工作,发放整改通知,由武原中队违建组统一制定方案报整治机构及综合执法局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拆除;

对违建严重、拆除难度大的违建,经初步研判后上报整治机构及综合执法局整治领导小组,并由综合执法局领导小组协调武原街道、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进行联合执法,由武原中队违建组制定强制拆除方案经各方(维稳办等)评估后由综合执法局领导小组批准实施拆除。过程中,各村(社区)网格员及违建组做好相关违建拆前、拆中、拆后等工作记录。及时沟通违建相关工作进度及问题,使沿街违建整治符合整体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及街面精细化管理要求。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根据拆违整治工作考核要求,对照拆违年度计划,对沿街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总结沿街违建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的特色、经验,评选样板街、出彩路;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突出矛盾,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形成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县综合执法局制定长效管理责任考核机制,结合街道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到各网格,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武原街道要相应成立沿街违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网格要按照“定人定事、定时定责”的要求,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治。街道、各网格(村、社区)、中队违建组、相关各单位之间要根据职责和分工抓好落实,合力推进,确保沿街违建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各网格及违建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造势的力度,积极向有关媒体报送相关新闻素材,营造人人知晓沿街违建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群众代表主动参与拆违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拓宽违建信息来源。

(三)依法强势推进,确保抓出实效。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管理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维护稳定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结合实际需要启动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一批典型违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确保沿街违建整治工作出成效。

 

 

 



附件7:

智慧城管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智慧城管平台在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的作用,根据《嘉兴市加快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以智慧城管建设促进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加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助推“三优海盐”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人工”多元化信息采集体系,加强数据库建设,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和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挖掘智慧城管平台“十大子系统”的功能,重点推广使用城乡管理诚信系统、城乡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系统、违章停车采集系统。不断畅通公众互动渠道,搭建智慧化便民服务平台,提高“城市啄木鸟”品牌影响力,吸纳全社会力量,推进全民城管体系,打造科技、高效、服务的智慧城管新样态,不断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智慧城管大数据中心。一是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构建涵盖“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的信息采集体系,着力突出市政公用设施、环境面貌、市容秩序及建筑工地等信息要素的智能化采集,拓宽数据采集渠道。二是做好数据共享和归集。加强同公安交警、综治、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实现城市管理数据互通互联。三是为适应我县城区区划调整后的智慧化城市管理,及时更新智慧城管地理信息库,重新划分网格,增配信息采集员,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面覆盖。四是深度分析和挖掘数据,多维度分析我县城市管理形势和工作情况,以数值、图形等形式直观反映城市管理的多发问题、多发区域、多发时段,并编制月报,为精准管理城市提供决策辅助。

(二)拓宽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平台。一是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加大移动APP(海盐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海盐县综合执法、海盐智慧城管)等功能开发,绘制“民生服务图”,增加办事流程图、自产自销图、停车地图、公厕地图、积水积雪点位图等便民信息,为市民换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二是加强与民互动。继续扩大“城市啄木鸟”品牌效应,深入推进“城管开放日”、“壹周聚焦”等活动,掀起“全民城管”热潮,搭建群众了解、宣传、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平台,形成品质城市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对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城市啄木鸟”等上报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

(三)加大管理模式创新。一是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信息收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增强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解决的能力,从而有效支撑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运行。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智慧执法模式。根据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在违法停车等问题处置中运用智能视频识别分析技术,主动识别和自动取证。在日常巡查中,执法队员通过“海盐智慧城管”手机APP上报巡查发现的越店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热敏打印机等智能设备,立即向行为人发放《提醒单》,通过执法队员提醒、累计处罚来规范城市秩序,遏制违法时间随机、捕捉证据难的行为,为非接触性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培训和考核力度。一是实行岗位练兵制度。涉及到系统操作的相关科室、中队、中心要派专人到局指挥中心进行轮岗学习,确保各项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操作熟练,运用自如。二是及时开展培训。指挥中心制作专项培训课件,精心设计操作手册,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利用QQ、微信、钉钉等建立业务交流群,对各部门碰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有效精准地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核。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执法队员和协管员的量化考核,发挥智慧城管的绩效评价功能,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效能考核体系中,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推动各部门城市管理走向常态化长效化,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运行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2月)

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提高我局各科室、中队、中心以及相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认识,为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广使用阶段(2019年2月-2019年10月)

按计划完成对各系统的操作培训并推广使用;丰富智慧城管基础数据库,为下一步城市智慧化管理奠定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智慧城管社会知晓度,组织相关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根据考核文件的要求,每月对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年底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实现全面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数据共享,保障网络安全

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对能整合的资源要给予整合。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空间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投入模式

加强智慧城管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完善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制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三)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对城市管理案件的协调和督察力度,对于部门职责交叉、疑难复杂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防止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反复上报的情况。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车站广告等媒介加强宣传,提高智慧城管的知晓率和普及度,提高市民参与率,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8:

城市管理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夯实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执法管理水平,根据《嘉兴市加快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精细化执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明创建和“三优海盐”建设为契机,围绕“三优海盐”和“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管理建设目标,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探索建立用精细化、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管理城市的执法管理体系,为高水平推进“三优海盐”建设添砖加瓦。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的总体目标,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狠抓城市乱象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的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环境整体形象。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执法管控。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开展乱倒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维护法律权威,从严查处一批乱倾倒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震慑教育的目的,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市民和商户养成良好的垃圾投放习惯,促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开展,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控。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从严查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处置过程中的抛撒滴落等违法行为,让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的整个运输过程规范、有序、可管控,进一步遏制渣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杜绝渣土“抛、撒、滴、漏”造成的路面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扬尘污染执法管控。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工地施工等带来的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扬尘污染执法管控工作。严格管控县城渣土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加强源头管控,强化道路巡查。对城区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并委托具有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运输,确保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达到理想的效果。

(四)城市“十乱”问题执法管控。以文明创建和“三优海盐”建设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完善“基层基础提升年”的工作成果,建立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处置及时、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城区范围内乱贴画、乱停车、乱搭建、乱吊挂、乱排放和乱放私养等城市“十乱”问题,彻底根治一些久年不治的城市“顽症”,打造“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户外广告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县城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的准入、设置、监管等环节,改变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多、滥、杂”的现状,以创新广告形式,提升广告档次,实现户外广告“标准统一、设置规范、外表美观”,逐步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最终达到“减量提质”的目的。

(六)越店、占道经营执法管控。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取缔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越店、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进一步提升,确保周边无游商、小摊贩现象,切实改善城市容貌,打造“设施完善、设置规范、道路通畅、整洁有序、环境优美、和谐共处”的新海盐,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七)油烟污染执法管控。通过针对性地调查摸底工作,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现象进行立案查处,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对露天烧烤、夜宵市场等进行集中整治。要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新闻媒体宣传及对典型事例的曝光等多种措施,促进餐饮业经营户油烟排放稳定达标,杜绝露天烧烤现象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八)噪声污染执法管控。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县城区内酒吧、KTV、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控力度,严格要求其落实隔音、降噪、减振、改造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群众投诉较多的经营商家噪声揽客行为的日常巡查,加大对未经审批的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建立噪声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九)洗车行业提升整治。整治洗车行业越店经营及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切实改变洗车行业擅自占用人行道进行经营的情况,同时改变洗车行业污水外溢、直排等状况。要求洗车行业店堂环境整洁,车辆停放符合城市市容相关规定,无占道经营和越店经营现象,污水处理、排放符合要求,配有污水处理设施,地面积水可及时流干排清。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

由城乡综合执法中队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工作方案,通过征求各科室、中队、中心意见后最终定稿。及时召开全局动员大会,正确贯彻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时、合理地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科学分配工作人员,做到专事有专人负责,任务分配合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

由城乡综合执法中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出台各具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责任部门根据各具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大各项工作的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积极构建符合责任部门管辖区域特色的整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具体实施阶段各责任部门落实好痕迹化作业,及时形成相关台账资料。针对行动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中队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集体讨论研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送达限改文书,应当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做到工作不放松,任务全达标。各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根据实际建立报表制度,每个中队要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执法办案工作以报表形式上报至城乡综合执法中队。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各责任部门通过撰写行动总结、交流执法经验等方式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治水平,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数据库建设和台账资料的整理。各科室、中队、中心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城乡综合执法中队。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科室、中队、中心进行督查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纳入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把握城市管理工作方向,坚持建管并举,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县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职责,理顺部门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县政府全面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处罚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中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系统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厘清职责,依法履职

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方面的职责,依法履职。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权,并在厘清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与监管关系的基础上,坚持有案必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争取执法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市精细化管理全覆盖。

(三)注重协调,形成合力

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协作配合意见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体制,主动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合会商制度、专题会商制度、案件移送抄告制度。对难度大、牵涉广的案件,要争取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依法对违法违规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加强督考,争做示范

以督考过程化为抓手,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开展,构建“全过程、全时段、多领域、广覆盖”的督考格局,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效果滞后的予以通报和问责。同时,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找准突破口,实现增量空间的高水平治理和存量空间的精致化提升,打造一批符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的道路、社区、广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共治共享中不断增强示范引领。

 

 



 

附件9:

海盐县武原街道犬类管理集中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犬类管理工作,规范武原街道限养区的养犬行为,解决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意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杜绝犬患、促进和谐”的目标,坚持“宣传整治并进、联合联动推进、长效治理跟进”的工作原则,在武原街道积极深入开展犬类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四个明显提升、四个明显下降”,即依法养犬的宣传告知率、违法违规养犬的查处率、野犬和流浪犬的收容率以及文明养犬溜犬的提升率;流浪犬只、违规饲养犬只、遛犬不系犬绳、犬只伤人扰民等养犬乱象和涉犬投诉举报明显下降。

二、整治内容

(一)依法养犬的宣传告知率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养犬法规宣传,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微视频、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突出社区公共媒质的阵地作用,在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黑板报等载体上大力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最大程度营造文明养犬、和谐共处的氛围。

(二)违法违规养犬的查处率

全面排摸大型犬、烈性犬底数,广泛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对不符合有关饲养规定的采取联合执法、强制收容等措施,全力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方便群众为犬只办证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切实提高犬只免疫率,计划新登记办证犬只500只以上。

(三)野犬和流浪犬的收容率

在整治重点区域采取网格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全力开展野犬、流浪犬捕捉收容工作,尤其对老旧小区、举报投诉多等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集中攻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计划全年抓捕流浪犬1000只以上。

(四)文明养犬溜犬的提升率

突出早晚两个重点时段,充分发挥基层“四个平台”、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加大对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开放式场所违规遛犬的巡查和劝导力度,用力解决不文明养犬问题,计划涉犬投诉举报有效处置率90%以上。

三、职责分工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限养区犬类日常管理。做好犬类登记等管理服务工作,依法负责流浪犬的捕捉及无证犬、违规犬的处置工作。配合县公安机关做好对单位、住宅内犬吠扰民的处置工作。同时应对外公布办公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和单位、住宅内犬吠扰民投诉的处理,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对流浪犬的捕捉,保障犬类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限养区内犬类日常管理工作经费。

县农经局: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类疫情的监测、未免疫犬只的行政处罚以及诊疗服务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接种,狂犬病人的处置、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负责犬类经营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工作,依法对未涉及前后置经营事项实施管理。

武原街道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犬类管理及协助工作。同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对本单位及行业系统内所属单位犬类管理日常的宣传、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动员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

开展全面排查,健全巡查机制,扩充网格工作职责,将犬类管理列入网格工作职责,强化排查责任,建立“一户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违规养犬遛犬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2019年8月)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分类监管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全力开展违法违规养犬捕捉收容工作,对不符合有关饲养规定的采取联合执法、强制收容等措施,全力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对公园、广场、居民小区遛犬行为,对违规养犬户的监管,落实养犬规范化,依法进行教育宣传,同时限期整改,确保达到整治效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

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照犬类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督促养犬户规范化养犬,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犬类管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实施好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排查梳理各社区内犬只情况,结合专项整治,加大对城区内无主犬、流浪犬、狂犬捕捉力度,提高限养区内犬只免疫率、电子芯片植入率和办证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群策群力,重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小区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各种宣传载体,结合日常走访、志愿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地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赢得群众的认可与共识,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执法管理奠定扎实的舆论基础,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三)群防群治,常态管理。在全面排摸、登记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养犬宣传资料与承诺书等,督促养犬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上牌、开展免疫工作,并根据免疫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力量,对犬类免疫重点、难点社区,主动开展进社区、进小区登记、注射疫苗等活动。根据群众举报、网络投诉及工作实际,加大对流浪犬只的抓捕力度。建立犬类整治专项管理档案,落实犬类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加强犬类常态化管理,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健康与安全。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